河池市关于办理2012年度各类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2013-04-16来源:河池人才网

根据自治区职改办有关文件通知,参加下列有关执业资格考试合格的考生(名单附后)开始办理考试合格证书。办理方式如下:

一、办理2012年度注册税务师、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质量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考生须带身份证、同底免冠照片一寸1张,小二寸1张,并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河池人才网下载栏下载)交由河池市职改办统一到自治区职改办办理。

二、办理2012年度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的考生须带准考证、身份证、同底免冠照片2寸2张,到市民政局社工办办理。

附:考试合格人员名单http://www.hcrc.net.cn/hc/bulletin/new_bulletin.asp?id=12323

河池职改办

2013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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