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关于领取2012年统计师(初、中级)合格证书的通知
2013-04-15来源:淄博人事考试信息网

各位考生:

2012年统计师考试(初、中级)合格证书现已开始发放。请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照以下要求尽快领取证书:

1、领证所需材料:

(1)、领证介绍信(见附件一);

(2)、填写完备的《专业资格考试登记表》(见附件二);

(3)、领证人及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可复印到一张纸上,只复印正面即可);

(4)、考生准考证原件;

(5)、考生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两张(其中一张请贴在《专业资格考试登记表》上);

2、说明:

(1)、《专业资格考试登记表》请严格按照附件三的填写说明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和上级主管部门公章(如无上级主管部门则无需盖章)或所属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公章,贴上与证书相同的照片;

(2)、由单位统一报名审核的考生,合格证书由单位统一领取;考生自己领取的,须考生本人到场,不得由他人代领;

(3)、领证地址:淄博市人事考试中心(张店区市府东一街15号108室);联系电话:3169575。

具体位置指引:华光路潘庄南门路口向南100米路西;

可到达公交车指引:125路职教中心站下车路西;2路、138路公交车广电大厦站下车东南方向500米。

(4)、领证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国家法定休息日和节假日不予办理;领证没有截止日期。

淄博市领取2012年统计师(初、中级)合格证书登记表填写说明(专业)

附件:领证介绍信和《专业资格考试登记表》

附件下载 温馨提示:

《领证介绍信和《专业资格考试登记表》.doc》来源于淄博人事考试信息网,最近更新2013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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