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来宾高级中学招聘教师,对在高中教学阶段获得省及以上“特级教师”、“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八桂名师”、“优秀教师”、“优秀(先进)教育工作者”、“模范教师”、“中青年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三八红旗手”表彰者免笔试和面试。如符合该项条件报名人数大于或等于相关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则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获奖级别、次数等择优进入考核程序。具体择优办法如下:
对符合条件报名人员的荣誉情况进行量化评分,再根据量化评分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核人员。评分标准为:
(一)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中青年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先进)教育工作者”获得者每次获奖计10分。
(二)全国“三八红旗手”获得者每次获奖计9分。
(三)省级“特级教师”、“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中青年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先进)教育工作者”获得者每次获奖计8分。
(四)省级“三八红旗手”获得者每次获奖计7分。
说明:
1.同一年度获得多层次同一类别奖项的,只计最高奖项得分。
2.如总分相同,则按下列情况择优考核:⑴按最高荣誉级别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考核;⑵同一级别荣誉的按上述所列奖项先后顺序择优考核。
3.如按上一项尚不能确定考核先后顺序的,则按在高中教学阶段获得市及以上高考质量奖、参加本学科基本功比赛或优质课评比获奖(仅算教育行政部门及所属的教科所、教研室颁发的特等奖和一等奖)、优秀教师、优秀(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的次数择多考核。
4.如按上述办法仍不能确定考核先后顺序的,则按高中教学年限择长考核。
来宾高级中学
201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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