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黄平县2013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
2013-04-11来源:黔东南州黄平县人民政府

县属会计从业资格持证人员: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3〕2号)要求,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我县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初、中级资格考试报名

初级、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严格按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财政部《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学历与会计工作年限问题的通知》(财会〔2000〕16号)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二)高级资格考试报名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2、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符合关于印发《贵州省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黔人通〔2006〕139号)规定。

3、报名时间:2013年 4月15日至5月10日。

报名地点:黄平县财政局(三楼)会计股

4、报名方式: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贵州财政会计网http://kj.gzcz.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也可以直接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网报。

5、报名收费:按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黔价费〔2006〕294)号规定执行。报名收费标准每科50元。

二、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一)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二)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三)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达到贵州省当年评审使用标准的,取得贵州省当年参评使用标准的成绩证明。

三、考试方式及考试时间

按照全国会计考办的要求,今年初级资格全部实行无纸化考试,《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间为1.5小时,两个科目考试时间共计3.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分别计算考试成绩。考试时间为9月14—20日,中级、高级资格仍实行纸笔考试,考试时间为10月26—27日。

四、考试大纲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将修订印发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用于2013年度考试。

更多信息请查看会计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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