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教授
1、优惠待遇
(1)安家费5万元,生活补贴500元/月;
(2)享受学校提供120平方米左右住房一套,服务期限满10年后获得产权。若不享受学校提供的住房、欲自行购房者,学校发给购房补贴15万元(服务期限至少5年),服务期限满10年后学校再提供购房补贴5万元;
(3)科研启动费2万元,配备电脑一台。
2、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
二、引进博士研究生
1、优惠待遇
(1)安家费3万元,生活补贴300元/月;
(2)购房补贴10万元(服务期限至少5年),服务期限满10年后学校再发给购房补贴5万元;
(3)科研启动费2万元,配备电脑一台。
2、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三、引进具有副高职称人员
(一)40周岁以下的副教授(具有硕士学位)
1、优惠待遇
(1)安家费3万元,生活补贴300元/月(至40周岁);
(2)租购房补贴5万元。
2、服务期限:至少5年。
(二)其他副高职称人员的待遇和条件
1、优惠待遇
(1)安家费3万元;
(2)租购房补贴5万元。
2、服务期限:至少5年。
3、条件:
(1)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及以上;
(2)具有副高职称,包括高级船长、高级轮机长等;
(3)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四、引进硕士研究生或中级职称人员
1、优惠待遇
(1)安家费2万元;
(2)租购房补贴3万元。
2、服务期限:至少5年。
3、条件
(1)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持有甲类三副或甲类三管轮以上适任证书;或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讲师,持有甲类三副或甲类三管轮以上适任证书;或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且持有甲类船长、轮机长适任证书。
(2)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
五、通过公开招聘正式聘用(占事业编制)
1、优惠待遇:安家费2万元。
2、服务期限:至少5年。
3、条件
(1)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全日制);
(2)持甲类三副或甲类三管轮以上适任证书;
(3)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
六、人事代理方式聘用(不占事业编制,关系挂靠市教育人才交流中心)
1、优惠待遇:享受校内同类人员薪酬待遇。
2、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专学历及以上;
(2)持甲类三副或甲类三管轮以上适任证书;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
以上各类引进或招聘对象大学期间所学专业必须是航海技术或轮机工程专业。其中,对引进硕士研究生,本科阶段所学专业必须是航海技术或轮机工程专业,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必须是航海科学与技术、海上交通工程、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载运工具运用工程、轮机工程等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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