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考区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通告
2013-04-09来源:红河州财政局

关于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 资格考试红河考区报名通告

根据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3〕2号)要求,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定于2013年9月举行(红河地区为非无纸化考试试点地区,仍实行纸笔考试);初级资格纸笔考试以及中级资格纸笔考试定于2013年10月举行。现就2013年度红河考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试报名时间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红河考区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定于2013年4月15日—5月6日,现场确认时间定于2013年4月22日—5月7日。报名的网址为“会计行业管理网(www.acc.gov.cn)”、“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kzp.mof.gov.cn)”(报名资格确认、缴费点为各县市财政局会计科)。

二、报名基本条件及收费标准

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初级资格报考条件: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中级资格报考条件

1、取得大专学历,累计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累计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收费标准:按云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0〕82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每科收取40元执行。

报名注意事项:

1、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分别必须符合以上条件。

2、报名时各市县考试管理机构必须校验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特别是会计工作年限,不得突破规定年限,否则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红河考区为非无纸化考试试点地区,仍实行纸笔考试)。

(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各级别、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时间 初级资格 中级资格
9月14日至20日 9:00—12:30
初级会计实务(无纸化考试)
经济法基础(无纸化考试)
 
14:00—17:30
初级会计实务(无纸化考试)
经济法基础(无纸化考试)
10月26日(星期六)   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14:00—16:30 财务管理
10月27日(星期日)   9:00—11:30 经济法

四.考试大纲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将修订印发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用于2013年度考试。

红河州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1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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