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芜湖县2013年面向社会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公告
2013-04-09来源:芜湖县教育局网

根据市教育局统一部署,现就芜湖县2013年面向社会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本县籍或工作学校在我县的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职教师、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人员。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申请人的思想品德表现和鉴定意见,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审查和填写;没有单位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审查和填写,有无犯罪记录的证明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

3、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思想品德表现和鉴定意见,由其所在学校负责审查和填写。

(二)学历要求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具有《教师法》规定的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身体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按照省教育厅规定的体检项目,到县教育局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芜湖县医院)体检合格。

2、普通话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报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应达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3、承担教育教学工作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通过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其教育教学能力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的考察。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可免于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考察(对在学期间教育教学计划中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环节的师范类毕业生,也应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考察)。

4、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的知识要求:非师范教育类的毕业生,须提交教育学、心理学自考成绩单;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未领取毕业证书)须提供能体现教育学、心理学成绩的本人有效学历学籍表复印件(由学校教务部门或管理档案部门加盖公章)。

三、网报的时间、流程及注意事项

2013年我县教师资格认定申报实行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站是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是http://www.jszg.edu.cn,申报人网上填报信息。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还需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网上报名时间

正式报名时间:2013年4月15日-19日,逾期不受理。

(二)网上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1、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显示“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页面,直接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后,按照页面提示逐步完成网上报名程序;

2、申报人选择“芜湖县教育局”认定机构,选择“芜湖县教育局人事科”确认点;

3、申报人要仔细核对申报信息,正确选择认定机构和确认点,因选择及填写错误导致网上不能确认及审核的责任自负;

4、申报人在网上申报时须严格按网上提示的要求自行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照片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jpg格式);

5、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注:须填写本人联系号码);

6、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证件类型、身份证号、密码、电子邮箱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忘记登录密码不能登录的责任自负;

7、在网报结束之前,申报人可以在“网上申报”页面输入姓名、证件号码、密码和验证码登录网上申报系统修改和查看自己填写的申请信息,确认无误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

8、申报人自行下载打印(网上填写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请用A3纸双面打印后本人在指定处签名)、《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并交相关部门鉴定、审核盖章;

9、申报人在网上申报成功后,在公告附件中下载《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表》,粘贴免冠正面2寸近照1张(需与网报上传的电子照片同底),携带本人身份证,到芜湖县医院门诊五楼体检科进行体检。日期为4月15日—25日(星期六、星期日除外),体检前一天休息好,晚10:00后禁食禁水,体检当日要求空腹。

四、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4月22日至4月26日;每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6:30。逾期视为放弃。

2、现场确认地点:芜湖县教育局人事科。

联系电话:0553-8791093。

3、现场确认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用A3纸双面打印);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3)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学业成绩单(院系盖章无效)。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5)《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7)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需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国家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明者,应提交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方可获得);参加国家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均合格者,应提交网上打印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单;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未领取毕业证书)需提交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在学期间已修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并取得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所在学校或管理档案部门印章;

(8)申请人应自行粘贴好各类表格上照片,并另交1张2寸照片。粘贴和另交的照片须与网报上传的电子照片同一底板。

申请人员提供以上材料时(第1项材料和相关证件原件除外),请依序装订成册。

五、审查认定

对符合申请条件的非师范教育类申请人(或虽是师范类毕业,但仍需进行素质能力测试的)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并做出是否合格的结论。测试课题、地点将在测试前一周在芜湖县教育网上发布。

六、颁发证书

对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将在芜湖县教育网文件栏中发布批复,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七、本公告涉及的事宜由县教育局人事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3— 8791093(芜湖县教育局人事科)

芜湖县教育局

二0一三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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