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艺术职业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特殊专业岗位教师公告
2013-04-03来源:中国招教网

根据市人社局有关文件精神,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殊专业岗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天津艺术职业学院概况

天津艺术职业学院成立于2002年,是经天津市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成立的国办全日制艺术类高职学院,其前身是具有50多年历史、被教育部、文化部评定为“国家级重点艺术中专”的天津市艺术学校和具有20多年历史的文化部直属、中国唯一培养曲艺人才的专业学校——中国北方曲艺学校。学院现设有戏剧系、曲艺系、音乐系、舞蹈系、文化管理系和舞美文博系。学院在进行全日制高职层次学历教育的同时,附设中专层次学历教育、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及业余艺术类专业培训。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1、钢琴教师1名;

2、学前艺术教师2名;

3、舞台美术设计教师1名;

4、京剧表演基础课教师2名。

三、招聘人员条件

1、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4、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1)钢琴教师岗位

钢琴表演、音乐学及相关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30周岁以下,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2)学前艺术教师岗位

美术学、艺术设计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30周岁以下;本市户口;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

(3)舞台美术设计教师岗位

舞台美术设计及相关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30周岁以下,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

(4)京剧基础课教师岗位

京剧表演武花脸、武生、武旦、京剧基础课等专业及其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30周岁以下;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校在读(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3、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二)报名

1、报名地点

天津市河东区娄山道27号,天津艺术职业学院人事处。

2、报名人员须携带的证件、照片、表格:

(1)证件

身份证原件及其双面复印件一份;报名表所涉及的中专及以上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

(2)照片

1寸、正面、免冠、红底、不戴任何饰物的彩照3张。照片背面须写上报考专业及报考者姓名。

(3)表格

填好并贴上规定照片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自天津艺术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tjysxy.com))

3、报名时间

2013年4月17日—2013年4月23日(周六、周日除外);每天9:00——18:00。

(三)资格审查

按相关规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在天津艺术职业学院网站上公布。资格审查合格的按照以下程序参加考试。

(四)考试

1、原则上开考比例不低于1:3。

2、笔试

笔试时间:2013年5月11日(周六)上午9:00——11:30,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命题、监考、阅卷委托中国北方人才市场。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笔试内容为相关理论基础知识。

3、面试

(1)面试由结构化面谈和专业考试组成,由天津艺术职业学院组织,由专家、院领导、上级主管人事部门组成评委会,对应聘者业务能力进行评议打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由结构化面谈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按百分制7:3的比例合成,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取消聘用资格。面试考核结果当场公布。

(2)结构化面谈和专业考试时间:详见面试(专业考试)准考证。

(3)面试(专业考试)地点:天津艺术职业学院。

4、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X50%+面试X50%。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招聘岗位数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

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05』1号》,费用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主要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等情况。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拟聘用人选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天津艺术职业学院领导班子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报市文广局人事处审批、报市人社局备案后,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咨询报名电话:天津艺术职业学院人事处022-58911908

监督投诉电话:市文广局人事教育处022-23311195

天津艺术职业学院

2013年3月21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天津市 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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