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天津市塘沽教育局发布初中小学幼儿园 公告
2013-04-03来源:中国招教网

根据国家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按照编制和岗位需求情况,塘沽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7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 对象及条件

㈠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㈡招聘条件

1、非天津生源(以高考时考生户籍所在地为准)应聘者须为2012、2013届毕业生,且应聘初中、小学教师岗位的本科毕业生须为教育部直属综合性大学及师范类院校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重点师范类院校毕业生;

2、已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应聘中小学教师岗位的须获得相应学位证书;

3、专、本科毕业生1987年4月1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1982年4月11日以后出生;

4、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含425分),应聘音、体、美教师岗位的可以不受大学英语四级限制;学前教育及音乐、舞蹈、美术类专业毕业生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可以不受大学英语四级限制;英语专业毕业生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须在425分以上(含425分);

5、应聘初中英语教师岗位必须取得专业英语八级证书;应聘小学英语教师职位必须取得专业英语四级证书;

6、具有相应学科、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7、小学教育专业毕业生只能应聘小学教师岗位;

8、应聘幼儿园教师可以不受毕业院校的限制,应聘人员须为学前教育或英语、音乐、舞蹈、美术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天津生源学前教育专业的毕业生可以放宽到专科学历;

9、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终身从事教育的志愿;

10、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11、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

岗位查询请详见《2013年上半年塘沽教育局公开招聘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计划表》(附件)

三、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招聘人数与确认报名人数之比低于1:3的岗位不能开考或由招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调减招聘计划。不能开考岗位信息在现场报名处及塘沽人社局网、滨海人才网公布。应聘上述岗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它岗位。

㈠报名时间

2013年4月11日(周四)—4月15日(周一)

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改报时间为2013年4月16日(周二)

上午9:00----11:00

㈡报名地点

天津滨海人才市场(塘沽杭州道1400号)。

㈢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籍簿、毕业证、学位证(2013届毕业生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成绩单、学生证)、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张、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报告单或专业英语等级合格证及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学合格证、教育心理学合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学能力考试合格证)等岗位所要求的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一份)按指定的时间、地点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由亲属代报。

2、应聘人员从塘沽人社局网、天津滨海人才网下载并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现场交纳笔试考务费45元,进入面试人员交纳面试考务费45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家庭的应聘人员持区、县民政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免收考务费。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学段的一个岗位。

4、应聘人员必须按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填报,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5、应聘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交费凭据于2013年4月28日(周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到天津滨海人才市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内容及时间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笔试主要考核本学科教师应掌握的专业知识和应具备的基本技能;面试分为说课和答辩,主要考核本学科教师教学的基本功。

笔试日期:2013年4月29日(周一)(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面试日期:2013年5月4日(周六)——5月6日(周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5月3日在塘沽人社局网、滨海人才网公布。

面试成绩及总成绩于5月9日在塘沽人社局网、滨海人才网公布。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按考试总成绩排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天津人事信息网、塘沽人社局网、滨海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有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有关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及待遇

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因个人原因没按时办理聘用手续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由塘沽教育局统一分配。

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住宿问题自行解决。

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塘沽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

责解释。

咨询电话:塘沽教育局 66897216

联 系 人:郭老师 夏老师

塘沽教育局

二O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天津市 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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