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章程
2013-04-02来源:云南省招考频道

经云南省教育厅批准,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被列为2013年云南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学校,为做好2013年单独招生工作,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校类型:云南省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三)国标代码:13756

(四)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五)学习形式:全日制在校学习

(六)办学地址:昆明市五华区学府路113号(学府校区)和呈贡区大学园区关山西路(呈贡校区)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三、收费标准

(一)学费:5000元/生/学年

(二)住宿费:800元/生/学年(六人间)

四、报考条件

凡符合云南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并已报名的应往届高中毕业(含中专、职高和技校学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均可报考。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4月7日至4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报名手续。

(二)报名办法:

1. 考生登陆云南省招考频道(www.ynzs.cn)进入工作网,用高考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即可进行网上报名。

2. 每个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院校,可填报一至二个专业,并填写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3. 考生报名成功并保存提交后,于4月14日前,到当地招生考试办公室审核确认,同时缴纳报考费130元/生。

4. 经报名确认的考生,于4月20日—26日期间,自行登陆云南开放大学网站(www.ynou.cn)点击进入“单独招生”公布考生名单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由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明确参加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考场。

六、考试办法

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已参加由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云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云南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八所院校组成的云南省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合作联盟。学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由联盟统一组织实施,考生须按统一要求参加考试。

单独招生采用文化知识网考、综合素质面试,总分600分。其中,文化知识考试和综合素质面试各占50%。

(一)文化知识考试

1. 采取综合试卷答题,考试科目及所占分数比例为:语文100分、数学80分、英语70分、政治50分,共计四科,总分300分。

2.考试方式:采用计算机网络考试。

3.考试大纲:参照《2013年云南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招生考试说明》。

4.考试时间:2013年4月27 日上午9:00—11:30,共计150分钟。

5.考试地点:

昆明地区考生,由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统一组织考试,地点另行通知。其他州市考生,集中在州市招生办公室所在地,由州市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考试。考试地点的设置,按照相对集中、方便考生赴考的原则,视考生报名情况而定。

6.考生凭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和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7.考试开始后,由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计算机上完成考试。

8.考试为现场评分,即考生答题完成、提交保存后,计算机自动生成成绩,考生在监考老师的监督下签字确认。

9.文化知识考试免考

在校期间获得国家级和省级技能大赛个人一、二、三等奖的考生,凭省教育厅认可的获奖证书,由考生报考的联盟学校认定后,该考生可不再参加联盟组织的文化知识考试,直接进入综合素质面试。考生在报名时,必须向报考学校招生办公室提交经当地招生考试办公室审核确认(盖章)的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

(二)综合素质面试

1.面试名单公布时间:4月27日下午15:00点后,登陆云南开放大学网站(www.ynou.cn)点击进入“单独招生”查询。

2.面试时间:4月 29 日上午9:00点开始。

3.面试地点:昆明市五华区学府路113号(学府校区)云南开放大学。

4.面试要求: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

5.面试内容:主要考核语言表达、创新思维、反应能力、知识面等基本素质和是否有体育、艺术特长。由学校组成综合素质面试专家考核组,按“单独招生综合素质面试评分标准”进行评定,满分300分。

6.面试成绩的确定:由面试专家各自打分后,计算出平均分,成为考生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

(三)考生综合成绩

按文化知识考试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考生综合成绩,并向考生进行公布。

七、录取办法

学校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和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招生督察组的监督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一)录取原则:

1.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 专业志愿录取以成绩优先,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每个考生可填报一至二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调剂志愿。对自愿放弃录取的,则作退档处理。

(二)录取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云南开放大学网站(www.ynou.cn)“单独招生”上公示。公示结束,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三)被录取考生于5月10日前,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退档申请的,可继续参加今年的全国统一高考,根据教育部规定,已被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四)录取通知书:由学校招生办公室于5月中下旬寄发。

八、新生入学及待遇

(一)凡被学校录取的新生,应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且未履行请假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复查新生入学资格。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处理。

(三)新生入学后三周,将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进行新生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将按退学或休学处理。

(四)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云南省相关贫困学生资助政策规定,凡是被学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优先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等。学校承诺决不让因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辍学。

(五)凡被学校录取的新生,享受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学生同等学历待遇。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的,颁发国家认可并已电子注册的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和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九、实施阳光招生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及我省单独招生有关规定,热情为考生服务,秉公办事,遵纪守法;严格执行招生政策纪律,实施阳光招生,全面方便广大考生,为广大考生提供优质服务。

监督电话:0871-65166090

邮政编码:650223

电  话:0871- 65174953  65147037 65138827

传  真:0871- 65129277

网  址:www.yno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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