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连云港市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及应试须知
2013-03-30来源:连云港教育网

一、报名

1.普通话水平测试采取个人报名和集体报名两种方式,采取个人报名方式的,应试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1份,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于报名现场采集电子相片。工作人员应认真查验有关证件。

采取集体报名方式的单位,按指定方式领取或下载《报名登记表》,组织本单位应试人统一报名,统一采集电子相片。

2.应试人报名时需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领取《江苏省普通话水平测试准考证》时,请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所有信息。

二、测试

1.应试人持本人准考证和与报名信息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到参加测试。证件不符、不齐者及迟到者,取消应试资格,已缴纳的相关费用不予退还。

2.应试人报到后,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测室,等候编组,请仔细阅读考场规则、应试指南。

3.应试人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备测室,按随机分配的试卷准备考试。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和视听、录音设备,已带入备测室的相关设备,要按工作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不得查阅任何资料,不得在备测试卷上做任何标记,不得与工作人员以外的人交流。备测时间为10-15分钟。

4.应试人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测试室,在指定机位前入座,按照计算机辅助测试系统的提示进行操作,接受测试。录入准考证号后四位并核对个人信息后,请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靠走道的桌面上角,以备查验。

5.应试人完成测试后,经工作人员允许方可离开测试室,不得在测试室附近逗留、谈论。

三、应试人对测试过程中违规操作的情况,可于测试当日向考务办公室提出申诉。

四、测试成绩需按国家相关规定抽查复审。应试人可于测试结束一个月之后到指定网站http://www.isay365.com/查询成绩。经测试达到三级及以上等级者,由省级语言文字工作办事机构向应试人核发等级证书。测试结束三个月之后,应试人凭与报名信息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准考证,到报名地点领取《证书》,由他人代领《证书》,除提供应试人有效身份证件外,还需提供代领者的有效身份证件。

五、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的《证书》,由考点代为保管6个月,逾期未领作为无主《证书》处理,不再承担保管责任。

六、应试者不得请他人代考,也不得替代他人应试,一经发现,取消本次测试成绩及一年内的应试资格,并向当事人单位通报情况,提请其所在单位给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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