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2013-03-22来源: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网

为更好的选拔引进专业人才,满足学院发展的需求,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政策规定,经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13年面向社会进行专项公开招聘8名专业教师。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符合公告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见附表

三、报名及时间:

(一)报名所需证件材料:请携带本人简历、身份证,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毕业证、相关学位证(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推荐表或应届毕业生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获奖证书及相关资质证等材料的复印件,填写《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 报名表—专项公开招聘》,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两张,上述材料按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相关证明材料等顺序装订(一式两份),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专项公开招聘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关于专项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请关注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网站http://part.wspc.edu.cn/partweb/rsc/“人才招聘”专栏。

(二)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4月30日。

(三)报名地点:武汉市汉阳区月湖街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行政楼206室)

四、综合素质测试、面试: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下,以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为主组织进行。整个现场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学院纪委、监察部门及社会公开监督。

1、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人生观、法纪观念、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工作态度等方面的考察、对教育事业的认知态度及本人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综合素质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教学试讲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参加专项公开招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教学试讲考核成绩占60%、综合素质考察成绩占40%计算。

五、考核、体检

根据招考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选。

学院对进入考核程序的应聘人员,根据需要,对拟聘人员的基本情况以及现状进行综合复审考核。对于报考人数不足1:3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总成绩排序后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的人员,其拟聘与否需经学院综合评价研究后确定。

对综合复审考核合格、学院研究同意后的拟聘人员,到学院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自理。

对体检、综合复审考核中发现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学院将书面报告省人社厅,经批准后按成绩依次递补,也可根据报考考生整体情况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六、公示、聘用报批

根据岗位要求,经学院审定后,在学院校园网上对确定的拟聘人员公示7天。

学院将备案报告、拟聘用人员名单及公示结果、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名、考核、体检表等资料一并报省人社厅审批。

学院接到省人社厅下发的聘用人员通知后,对新进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

七、联系方式:

附件: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 报名表

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表

附件下载 温馨提示: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 报名表》来源于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网,最近更新201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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