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丽水市工艺美术专业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从2013年3月19日至2013年3月25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联系电话: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2091222、2091221;监察室2091239;传真2091240。
通信地址:花园路1号行政中心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邮政编码:323000。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3月18日
丽水市工艺美术专业人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http://rsj.lishui.gov.cn/zwxx/gsgg/t20130319_873884.htm
更多信息请查看其他职业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