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关于2013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的通知
2013-03-16来源:红河人才网

各位考生:

为进一步做好2013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国统一鉴定的职业范围

2013年我州继续组织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心理咨询师、电子商务师、理财规划师、项目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企业培训师、秘书、网络编辑员、营销师、职业指导人员、广告设计师、企业文化师、公关员、制图员(土建、机械专业)16个职业的全国统一鉴定。

二、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5月18日、5月19日、11月16日、11月17(详见附件)。

三、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上半年:2013年3月20日—4月10日

下半年:2013年7月20日—10月10日

2、报名地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蒙自市州级行政中心C区2楼211室)。

联系人:白  阳         电话:0873—3737995(传真)

红河学院含章楼二楼远程和成人教育学院社会考试科。

联系人:袁瑞红          电话:3648232

四、报考要求

(一)考生报名需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张;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1寸免冠近照4张;

4、《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填写《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申请表》2份;

(二)考生报名后,于考试前7日内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报名机构领取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的,视为自动弃考。

(三)需要进行综合评审的考生,要详细阅读《2013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综合评审办法》,在报名时将论文或评审资料交到州职业能力建设科,并做好论文答辩准备。

(四)各有关单位和考生可登陆红河州人才网站(www.hhzrc.cn)查询和下载《2013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时间安排》、《2013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核方案》、《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综合评审办法》、《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申请表》。

红河学院为红河州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点,如有通知之外的机构举办以上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的,均视为违规行为,考生可拨打电话0873-3732546、3737995进行举报,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根据《云南省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条例》给予取缔并处罚。

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报考条件


附件:

1、2013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时间安排

2、2013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核方案

3、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综合评审办法

4、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申请表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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