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恩施建始县人社局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3-03-14来源: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网

为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按州人社局《关于做好2013年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2]157号)精神,面向高等院校毕业生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4名。其中:建始县一中10名,建始民族高中10名;县职校4名;建始县人民医院8名;建始县中医院8名;县电视台1名;从“三支一扶”支医服务期满服务生中招聘到基层卫生院医生3名。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按照恩施州人社发[2013]157号文件规定的范围内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确定专项招聘对象。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与心理健康;

4、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责和义务;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到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核实期间的;

2、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予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3、县内在职在编的。

二、专项招聘单位、岗位、计划和具体资格条件

(详见《建始县专项招聘事业单位计划表》附后)

三、招聘时间、地点

建始县一中、建始县民族高中、建始县职校教师岗位于2013年3月23日在湖北大学现场招聘。未完成招聘计划的,于2013年3月25日在湖南师范大学现场招聘。

建始县电视台主持与播音岗位,于3月28日9点至17:30在县广播电视局人事股报名。于2013年3月29日9:00测试。

建始卫生系统的招聘,于2013年3月29日至30日9:00至17:30在县卫生局政工股报名。于2013年3月31日9:00测试。

服务期满“三支一扶” 专项招聘计划待“三支一扶”年度考核结束后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须提供的材料:应届毕业生提交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或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往届毕业生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毕业生的学籍档案、自荐表和职位要求相关的证件。

四、招聘招聘的组织、测试方式

由县人社局牵头,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共同组织。根据报名情况,可采取考官组面试打分的方式进行测试。按“民主、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和测试结果,拟定专项招聘对象。

五、考核

根据测试结果,对拟聘对象按1:1的比例列入考核。主要对考核对象的学籍档案及相关证件进行审查,到考生考前学校或单位全面了解招聘对象的德、能、勤、绩等。

六、体检

组织考核合格人员到县以上中心医院进行体检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七、拟聘用人员的确定及公示、聘用

对招聘合格人员,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恩施州人社局审定向社会公示七个工作日以上,公示期内无异议,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专项招聘对象须与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签订最低服务5年的承诺协议。

附: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建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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