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今年上半年招考公务员的具体对象是哪些?
答:《考录公告》规定,本次招考对象为:(一)在报名开始日(2013年3月11日)前取得国民教育(包括全日制、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序列专科以上学历且在报名开始日(2013年3月11日)前取得重庆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二)重庆市外生源在重庆市内高校就读,以及重庆生源在重庆市内外高校就读且能够在2013年8月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普通专科、本科、研究生学历的2013年毕业生;(三)已经在报名开始日(2013年3月11日)前取得,或者能够在2013年8月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这可以从以下二方面理解:
第一,从是否取得重庆市常住户口的角度,可以这样理解:
凡是在报名开始日(2013年3月11日)前取得重庆市常住户口的人员,只要在报名开始日(2013年3月11日)前取得国民教育(包括全日制、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序列专科以上学历,就可以报考;
能够在2013年8月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普通专科、本科、研究生学历的2013年毕业生,重庆市外生源在重庆市内高校就读,以及重庆生源在重庆市内外高校就读的,视为具有重庆市常住户口的人员,本次可以报考;
凡是在报名开始日(2013年3月11日)前没有取得重庆市常住户口的人员,必须已经在报名开始日(2013年3月11日)前取得,或者能够在2013年8月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才可以报考。也就是说,没有取得重庆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仅有专科学历,或者是取得了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但未取得相应学位证书,或者是取得了全日制以外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本科学历的,均不属于报考范围。
第二,从学历学位要求的角度,可以这样理解:
已经在报名开始日(2013年3月11日)前取得,或者能够在2013年8月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不限户籍,均可报考。
在报名开始日(2013年3月11日)前取得国民教育(包括全日制、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序列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应在报名开始日(2013年3月11日)前取得重庆市常住户口,才可以报考。
2.问:哪些人员不具有报考资格?
答:虽然符合报考范围对象规定,但具有以下三类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次招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②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③2008年以来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④现役军人;
⑤试用期内的公务员;
⑥在读的非2013年应届毕业生;
⑦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⑧事业单位人员被解聘未满5年的;
⑨我市2011年、2012年选派大学生在2013年3月 11日前未解除选派协议的;
⑩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下列人员也不得报考人民警察:
①受过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人员;
②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
③曾被辞退的人员;
④近三年内曾受记大过及以上处分的人员;
⑤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人员;
⑥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人员;
⑦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人员。
(2)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3.问:外省市的报考人员除《职位表》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应具备哪些资格条件才能报考?
答:符合《职位表》中规定资格条件的非重庆市常住户口的报考人员,须在2013年8月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4.问:留学回国人员如何报考公务员?
答: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考录公告》和《职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认证由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上网(网址: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学历(学位)认证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等材料,在现场复审报名资格时需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单位审核。
5.问:这次对报考公务员的学历(学位)有何规定?
答:重庆市常住户口报考人员须取得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非重庆市常住户口报考人员须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报考人员,若在校期间取得辅修、第二学历证书的,可持辅修、第二学历专业的证书报考。
6.问: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答:在报名开始日前同时取得重庆市常住户口和学历(学位)证的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毕业生,符合职位要求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7.问: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时间要求是怎样的?
答: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必须于2013年8月1日前取得;其他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必须在报名开始日前取得。
8.问:未满服务期的重庆市2011年、2012年选派大学生能否报考?
答:未满服务期,但在报名开始日前已经解除了《重庆市选派大学生到乡镇基层工作协议书》的我市2011年、2012年选派大学生可以报考;在报名开始日前未解除协议的不得报考。
9.问:试用期内、试用期满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可以报考公务员吗?
答: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不得报考;试用期满已任职定级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可以报考,但须在现场复审报名资格时出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的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比如:中小学校的人事管理权限一般在所在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因此,在职教师报考公务员,应提供其工作的学校所在主管部门——教委(教育局)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方可有效,仅提供学校同意报考证明是无效的。
10.问:已取得报考职位所需的学历、现正在校攻读更高学历且未在2013年3月11日前毕业的考生,本次能否报考?
答:按《考录公告》“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的规定,拟报考人员的人事档案关系已转至就读学校且实行全脱产学习的在校学生,不得报考。
11.问:在职人员报考公务员,在什么时间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答:根据《考录公告》和有关规定,在职人员报考公务员,原则上应在2013年5月14日至5月18日现场复审报名资格(具体时间地点等详细安排请于5月12日登陆重庆市公务员局公众信息网(http:∕∕gongwuyuan.cqhrss.gov.cn/u/gongwuyuan/)、 “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信息”相关栏目查询)时提供所在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对于出具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区县(自治县,下同)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市级部门人事(干部)处同意,可延至考察前提供。
12.问:如何理解“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这一条件?
答:这个条件是指1977年3月11日至1995年3月11日期间出生的人员。
13.问:什么叫基层工作经历?
答:《职位表》上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工作的经历,以及在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14.问: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答:在基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起算。
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算;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起算。
15.问:“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如何计算?
答:“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中“2年”的计算方法是:截止到2013年3月11日,报考人员在基层工作的累计时间为满2年(对年对月)。
16.问:普通高校就读期间的工作经验是否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答:在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工作经历,视为社会实践经验,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当然,这里的在校的社会实践,特指普通招生计划的学生在校的社会实践。如果是成人教育在职参加的学历教育,其就读期间依然从事正常的单位工作,这不属于社会实践,其工作经历有效。
17.问:“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以何种身份报考?
答: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可以凭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仅限符合《职位表》中规定的招录对象其基层工作年限为“不限”的职位;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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