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处: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和岗位竞聘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各类人员岗位结构和空缺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13年岗位补缺竞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缺竞聘范围与竞聘对象:岗位补缺竞聘工作启动时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职员。
工勤技能二级岗位由主管部门统一掌握、下达,我校已超岗,本次无空缺岗位竞聘。工勤技能二级以下人员按照工作岗位与所持技能等级证书一致的原则于2012年均已获聘,此次无竞聘对象。
二、竞聘条件见重医大[2009]39号文件附件 “重庆医科大学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重医大[2009]108号文“关于开展职员首次岗位竞聘工作的通知”等(见人事处网页)。
三、补缺竞聘程序
1、本人申报
申报人根据文件要求,结合聘任现职以来的业绩,填写竞聘岗位的相关表格。
2、部门审核、推荐
(1)专业技术岗位
①各院、系、部、处指定专人对申报人业绩材料进行初审、评分;
②教务、科研、研究生院等职能部门审核补缺竞聘二、三、五、六级岗位人员业绩材料、分数;
③院系评议、推荐。
(2)职员岗位
申报人所在部门对其聘任现职以来德、能、勤、绩情况进行综合评分,并对竞聘相同岗位人员排序推荐。
3、学校评审
(1)专业技术岗位
竞聘高级二、三、五、六级人员统一报学校择优评审(包括各附属医院教编、卫编)。竞聘中级八级、九级,初级十一级人员由各院系根据学校下达的岗位数和聘用条件择优评审,报学校审定(包括各附属医院教编);各附属医院中、初级卫编人员由各医院结合本院岗位结构情况择优评审。
(2)职员岗位
校本部和各附属医院教编职员由校人事处、组织部牵头组织评审;各附属医院卫编职员由各医院结合本院岗位结构评审。
4、公示
学校或各附属医院对竞聘结果进行公示。
四、材料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职员分别见附件一、附件二。
五、时间安排
1、3月5日前个人申报、院系部处审核;
2、3月7日、8 日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院等部门集中审核竞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材料;
3、3月12日前各岗位聘任小组评审竞聘人员材料;
4、竞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材料于3月15日报校人事处师资科。
竞聘职员岗位人员材料于3月25日分别报学校组织部(领导职务人员)、人事处劳资科(其他人员)。
六、其他
1、为扶持2009年以后并入我校(或新成立)的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第一分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大学城医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永川医院的人才队伍建设和医教研等工作的开展,对其人员岗位申报给予政策倾斜,业绩条件暂不严格按照学校现行文件执行。
2、申请竞聘各类、各级岗位人员应结合聘任现职以来的业绩逐级申报。
3、对因工作需要调整了岗位或职务、职称发生了变化,同时符合学校和上级转岗竞聘条件的人员,本次可申请转岗竞聘。
岗位聘用工作关系到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各院、系、部、处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正确理解把握文件精神,精心组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审推荐,确保岗位聘用工作的顺利进行。
特此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师资科郭子宝,68485444
劳资科胡华锋,68486444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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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聘高级岗位指标数.doc》《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相关文件、表格.zip》《职员岗位聘用相关文件、表格.zip》来源于重庆医科大学,最近更新201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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