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驻马店市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办理办理证书有关问题通知(第一批)
2013-03-01来源: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及中央、省驻驻各有关单位:

接省职改办通知,2012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监理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土地登记代理人、注册税务师、社会工作者、广告、质量、计量、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证书开始办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考试合格人员办理证书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的原件、复印件(原件核准后退回)、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1份)。

2、以上所需材料,必须于2013年3月31日前交到市人社局职称科(天中山大道与健康路交叉口,原人事局三楼)。凡在我市报考的人员由市人社局职称科审核后统一到省人社厅职称处办理验印手续。

3、如本人现工作单位与原报考单位不一致的,需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和新单位聘任关系证明,方可通过现工作单位办理证书。

4、《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中“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专业类别”等按报考时所填内容填写,“批准日期”按考试时间填写,“管理号”、“证书编号”按证书上内容填写(在“河南省职称网”输入本人报考信息可查询)。

5、证书以县、区或市直主管单位为单位集中报送办理。不受理个人单独报送材料。各单位报送材料:(1)第一条所规定的个人材料。(2)单位出具的“办证人员花名册”并加盖公章。逾期未报送的, 转下一年度办理。

附件:1、各专业合格人员名单请关注http://www.hazmd.lss.gov.cn/ywzckgzdt/1321.jhtml

2、2012年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人员花名册

《2012年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人员花名册.doc》来源于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最近更新201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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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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