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个别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根据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 录用工作有关规定,在报考该职位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现将递补情况公告如下:
准考证号 | 职位代码 | 面试入围最低面试分数 |
407232183605 | 1001407019 | 95.70 |
407234157710 | 1001407015 | 93.00 |
请递补考生按照《安徽省气象局2013年 录用面试公告》要求,进行面试确认,并准备面试材料按时参加面试。
联系电话:0551-62290063、0551-62290062
安徽省气象局
2012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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