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海海港综合经济开发区招聘简章
2013-02-22来源:上海市奉贤区人才网

上海海港综合经济开发区是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主要承担上海海港综合经济开发区范围内的行政管理事务。为了加快海港开发区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现公开择优招聘相关人员若干名:

一、招聘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严格考选、双向选择、竞争上岗。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一)规划建设工程部副主任1名

从事开发区整体规划、测绘、工程建设等工作。有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管理,道路桥梁、市政工程,交通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等相关专业背景。

报名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作风正派,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身心健康,品行良好;

3、男性,45周岁以下,全日制大学专科、在职本科学历及以上;

4、有较强的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有规划建设相关工作经历;

5、具有三年以上工程类管理经验,具有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

(二)企业服务部副主任1名

从事开发区招商服务工作,为实业型和注册型企业办理相关注册手续及其他服务事宜。

报名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作风正派,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性别不限,形象气质佳,45周岁以下,全日制大学专科、在职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

3、具备良好商务谈判、沟通、协调、分析和团队合作精神、职业操守和服务意识;

4、具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5、熟悉工商、税务等执照办理流程和工作细则;具备良好的文字处理能力,能熟练操作办公电脑软件。

(三)招商部副主任1名

从事开发区招商引资工作。

报名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思想作风正派,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身心健康,热爱招商工作;

3、全日制大学专科、在职本科学历及以上;

4、性别不限,45周岁以下;三年以上招商引资工作经验并有招商实绩;

5、形象气质俱佳,语言表达能力强,有较强的交际、谈判和组织协调能力;

6、特别优秀者年龄和学历可适当放宽。

(四)物业公司副经理1名

从事上海国贤物业有限公司副经理。主要负责海港开发区范围内居民区的物业管理。

报名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作风正派,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身心健康,品行良好,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男性,45周岁以下,全日制大学专科、在职本科学历及以上;

4、有较强的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有较强的客户服务意识和组织管理能力;

5、具有三年以上物业管理经验,了解物业管理行业的相关政策法规,熟悉物业流程和环节,具有物业管理相关资格证书。

(五)宣传干事1名

从事开发区宣传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本岗位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业务知识。

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符合政审要求;

2、身心健康,性格活泼开朗;

3、性别不限,35周岁以下;

4、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一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5、具有较强的口头表达、文字综合能力。

(六)规划建设工作人员1名

从事测绘、规划建设相关工作,具有二级建造师证书的优先。

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符合政审要求;

2、身心健康,热爱规划建设工作;

3、男性,35周岁以下

4、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土木工程、给排水工程、工程建设程序和管理等相关专业毕业;

5、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七)综合治理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从事开发区综合治理工作文字写作、档案整理等相关工作。

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符合政审要求;

2、身心健康;

3、全日制大学专科毕业、在职本科学历及以上,法律或相关专业毕业;

4、男性,35周岁以下,具有较强文字表达和材料撰写能力,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

5、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熟悉电脑操作和车辆驾驶。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自发布信息之日起,于2013年3月10日(星期日)下午4:00时止;

2、提交材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一寸证件照2张(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

3、报名方法:(1)以快递方式将应当提交的报名材料,寄奉贤区海港开发区海杰路1568号党群人事部(信封注明为报名材料)。(2)通过邮箱递交报名所需的材料,邮箱地址:qiaojinfeng@126.com

四、考试方法和内容

1、考试方式:笔试和面试;

2、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相关事项

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人员到岗后的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开发区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57546715、57546717。

上海海港综合经济开发区党群人事部

2013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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