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国家体育总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2013-02-21来源:国家 录用系统网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 录用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国家体育总局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职位名称 准考证号 面试最低成绩
政策法规司政策研究与规划处政策研究工作主任科员以下 136134117203 113.20
136171721823
136133372701
136133174118
136170340707
体育经济司财务处财务管理工作主任科员以下 136139422217 114.80
136171550501
136112031016
136139741725
136171381303
体育经济司基建管理处基建管理工作主任科员以下 136137040708 114.90
136162101224
136133056222
136137030924
136132023117
体育经济司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工作主任科员以下 136139440412 116.60
136112042528
136135010425
136137010430
136141283220
科教司综合处主任科员以下 136139743226 115.50
136170300905
136139741414
136137040601
136132370102
离退休干部局医务保健处主任科员以下 136137013022 122.20
136111182221
136137024924
136171711124
136137051910
离退休干部局活动处主任科员以下 136121331702 114.00
136139432028
136134117219
136113022405
136133174011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月22日17:00前对能否参加面试进行确认。具体方式为:

1、考生确认参加面试的,请发送电子邮件至wsm@sport.gov.cn,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面试确认”,邮件须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职位、联系方式等内容,并注明“面试公告内容已知悉,确认按时参加面试工作”等相关事项。

2、考生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应提交放弃声明,发送电子邮件至wsm@sport.gov.cn,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主动放弃面试”,邮件内容须包括姓名、准考证号、报考职位并简单说明放弃原因,落款由本人署名并注明时间。

三、面试资格复审

时间:2013年3月1日下午13:45

地点:体育总局机关办公楼103会议室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以下资料:

1、应届毕业生:(1)本人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报名登记表;(3)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原件;(4)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已毕业但仍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考生);(6)近期正面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后用圆珠笔注明姓名和报考部门)。

2、社会在职人员:(1)本人身份证件(身份证、工作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报名登记表;(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需加盖公章);(6)近期正面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后用圆珠笔注明姓名和报考部门);(7)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需提供离职证明。

开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也可在考察前提供。

3、待业人员:(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考生报名登记表;(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待业证明(加盖公章,具体格式见附件);(6)近期正面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后用圆珠笔注明姓名和报考部门)。

报考定向招录大学生村官职位的考生,还需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相关证明。

四、面试安排

1、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2、面试时间:2013年3月2日上午9:00开始。考生须于8:30之前进入候考室,并进行面试顺序抽签。截至8:5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地点:国家体育总局机关办公楼(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2号,天坛饭店对面,地铁5号线天坛东门站向东约1000米,乘坐34路、35路、36路、41路、60路、743路、957路等公交车在体育馆路站下车即可)

五、体检和考察

每一职位按照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1名人选参加体检和考察。参加某职位面试考生少于3人的,该职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所有面试考生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体检定于2013年3月4日上午进行,考察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注意事项

(一)请各位考生按照有关要求,及时进行面试确认。逾期未确认以及确认参加面试而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考生须对所提供证件及有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记录在案。

(三)请各位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妥善安排好食宿、交通,有关费用自理。

(四)联系电话:010-87182835、87182839

特此公告。

国家体育总局人事司

2013年2月21日

附件:

待业证明

附件下载 温馨提示:

《待业证明.doc》来源于国家 录用系统网,最近更新201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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