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特岗 中学教育学大纲第九章 德育
2009-05-31来源:云南培训认证网

【评价目标】

1.识记德育的概念、目标和内容。

2.理解德育过程的结构和矛盾。

3.运用德育模式展开德育实践活动。

第一节  德育的意义、目标和内容

(一)德育的概念

一般说来,德育是教育者依据特定社会要求和德育规律,对受教育者实施有目的、有计划的影响,培养他们特定的政治思想意识和道德品质的活动。它相对于体育、智育而言,是思想教育、政治教育和道德教育的总称,而不是道德教育的简称或政治教育的代名词。德育包括家庭德育、学校德育、社会德育等形式。学校德育是教育者根据一定社会或阶级的要求和受教育者品德形成发展的规律与需要,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受教育者施加社会思想道德影响,并通过受教育者品德内部矛盾运动,以使其形成教育者所期望的品德的活动。

德育是各个社会共有的社会、教育现象,具有社会性,与人类社会共始终。德育随社会发展变化而发展变化,具有历史性,在阶级和民族存在的社会具有阶级性和民族性,在德育历史发展过程中,其原理、原则和内容、方法等存在一定的共同性,因此,’德育具有继承性。

青少年正处在长身体、长知识时期,思想道德品质形成发展时期,他们思想单纯,爱学习,追求上进,充满幻想,富于理想,可塑性强,但知识经验少,辨别是非能力差,容易接受各种思想道德影响。因此,必须运用正确的思想和方法对他们进行教育,以使他们形成良好的品德,增强抵制错误思想道德影响的能力,引导他们沿着社会主义要求的方向发展,促使他们健康成长,否则就可能误入迷途。

3.德育是实现教育目的的条件和保证

社会主义的教育目的是培养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人的德、智、体等是相互联系、影响、制约、促进的辩证统一体。通过德育促进青少年儿童的品德发展,可为他们体、智等的发展提供保证和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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