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和海关总署的统一部署,现将兰州海关2013年考录公务员面试安排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月27日(上午8∶30——12:30)
面试地点:兰州市安宁区银安路9号兰州海关
(市内乘80、121路公交车到众邦金水湾下车即到;乘20路公交车到高新区下车向南300米十字路口即到)
二、入围面试分数线:
职位代码 | 用人部门 | 职位名称 | 入围最低分数 |
0703001001 | 现场业务处 | 海关监管(一) | 107.4 |
0703001002 | 现场业务处 | 海关监管(二) | 102.2 |
0703002001 | 隶属海关 | 海关业务 | 101.5 |
三、面试人员名单
职位代码 | 准考证号 |
703001001 | 595221571508 |
595250184808 | |
595262191622 | |
703001002 | 595223107721 |
595242166127 | |
595262170118 | |
703002001 | 595231403501 |
595231403518 |
四、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的原则
总署统一要求,录用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到1:3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比例低于1:3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四舍五入),方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并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五、体检时间
体检工作由我关组织统一进行。体检时间为2月28日。体检费用自理。
六、资料审核
为保证面试工作顺利进行,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2013年2月26日下午14:00到兰州海关人教处报到。报到时核对考生寄送的资料。请考生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2)学生证原件(对于已经毕业但尚处于择业期,具有派遣资格的考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3)笔试准考证原件;(4) 报名推荐表原件(需加盖学校毕分办或就业指导中心公章);(5)考生报名登记表;(6)英语四级考试证书或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原件;(7)学习阶段成绩单(加盖公章);(8)获得的有关奖励证书、资格证书原件。
七、其他事项
1、考生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提供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我关有权取消该考生面试资格。考生所提交材料,不再退还。
2、请考生务必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能够及时联系到本人,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动,请立即将变动情况告之我关,否则后果自负。
3、因考生原因未按时报到影响面试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4、参加面试考生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请合理安排行程,注意安全,保持通讯畅通。
5、兰州海关面试工作联系电话:
0931-7705122 0931-7705123
传真:0931-7705281
特此通知。
兰州海关
201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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