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河南省电力公司2013年第二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
2013-02-07来源:国家电网网

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工作安排和公司发展需要,河南省电力公司现开始2013年第二批招聘高等学校毕业生工作,欢迎符合招聘条件的毕业生踊跃应聘。

一、招聘方式

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二、招聘专业和学历

专业类别 专业名称 学历层次
电工类 电气工程、电机与电器、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高电压与绝缘技术、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电工理论与新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供用电技术、电网监控技术、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与自动化、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输变电工程技术等 研究生
本科
专科
电子信息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自动化等 研究生
本科
其它工学类 机械工程 研究生
土木工程 研究生
金融财务类 会计学、财务会计、审计学 研究生
本科
管理类 技术经济 研究生
国民经济 研究生
管理科学 研究生
人力资源 研究生
本科
市场营销 研究生
本科
其它专业 中西医结合临床 研究生
法学 研究生
汉语言文字学 研究生

三、招聘条件

1.应聘毕业生为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或者通过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院校研究生毕业生,成绩合格,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2.国内院校毕业生须为2013年毕业,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可查。

3.国(境)外院校研究生的毕业院校应在国家教育部2012年公布的34个国家(地区)的学校名单内。毕业时间为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并于2013年10月31日之前通过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国(境)外院校研究生的本科毕业学校一般为国内二本及以上院校,学制不满2年的国(境)外院校研究生的本科毕业学校应为国内985、211工程院校,本科专业应为公司急需专业。

4.本科不包括国内独立院校本科和国(境)外院校本科。

5.专科指国内电力院校专科一批。

6.专业指主修专业,不包括第二学位专业。

7.年龄:专科生199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本科生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对于条件优秀、公司急需的研究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8.身体健康,符合电力企业生产岗位要求。

9.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认同公司诚信、责任、创新、贡献的核心价值观。

四、招聘人数

各专业合计230人。

五、用人单位

公司直管单位(市供电公司和直属机构),不包括县级供电企业。

六、工作岗位

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统一规定,新录用毕业生必须在录用单位的生产一线岗位工作一定年限后,方可参加管理岗位竞聘。在生产一线岗位工作的年限为:国内院校硕士研究生3年、国(境)外院校硕士研究生4年、本科生5年、专科生8年,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低于1年。

七、招聘流程

1.应聘报名。应聘毕业生通过国家电网公司人力资源招聘平台报名(网址:http://zhaopin.sgcc.com.cn)。

2.资格审查。公司对应聘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查和优选。通过审查优选的,公司将通过手机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参加现场报名;未通过的、恕不另行通知。

3.现场报名。接到通知的应聘毕业生现场报名,公司审查应聘毕业生个人信息与招聘平台填报信息是否一致,包括个人身份信息、学籍信息及相关资格认证信息等;审查相关证书的原件。

4.笔试。通过现场报名的应聘毕业生参加笔试。

5.体检。通过笔试的应聘毕业生参加体检。体检合格标准为符合电力企业生产一线岗位要求。

6.面试。通过笔试的应聘毕业生参加面试。

7.录用。公司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报国家电网公司核准后,正式录用。

八、招聘时间

即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时间截止2013年3月12日。

3月中旬现场报名、笔试、体检、面试。

九、应聘毕业生现场报名须提供材料

1.国内院校研究生

身份证、学生证、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学校公章)、学籍验证报告(打印版);硕士研究生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博士研究生须提供本科、硕士研究生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已取得的英语等级证、计算机等级证。

2.国(境)外院校研究生

身份证、国家教育部认证机构认证材料原件;成绩单(或课程表)原件及翻译材料(加盖翻译公司印章);硕士研究生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博士研究生须提供本科、硕士研究生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3.国内院校本科生、专科生

身份证、学生证、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学校公章)、学籍验证报告(打印版);就业协议书;已取得的英语等级证、计算机等级证。

4.应聘毕业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信息网的学籍验证码必须确保2013年4月底前有效。

十、应聘毕业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

1.提供虚假材料;

2.在应聘过程中作弊、违规违纪;

3.学籍验证码无效;

4.应予取消资格的其他情形。

十一、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71-67903519、67903511

电子邮箱:hndlzp@126.com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嵩山南路87号.河南省电力公司人力资源部

邮政编码:450052

公司网址:http://www.ha.sgcc.com.cn

十二、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河南省电力公司。

更多信息请查看企业招聘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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