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医科大学2013年高层次人才及毕业生招聘公告
2013-02-06来源:安徽医科大学网

安徽医科大学前身是创办于1926年5月的上海东南医学院。1949年底响应中共中央华东局“面向农村,走向内地”的号召,内迁安徽省,成为安徽省第一所高等医科院校。1952年改名为安徽医学院。1996年6月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更名为安徽医科大学。

学校现拥有5所直属附属医院,25个直属教学机构,设有24个本科专业。拥有临床医学、药学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共26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点,拥有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授予权,有1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72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点。建立了药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皮肤病与性病学为国家重点学科,中药药理学为国家中医药重点学科,病理科、麻醉科、呼吸内科、神经内科、泌尿外科、皮肤科、急诊科为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有19个省级重点学科,42个省级临床医学重点学科和重点扶持学科;建有1个科技部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2个教育部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13个中央(财政部)与地方共建实验室,22个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科技公共服务平台),是国家药品临床研究基地。有1个教育部科技创新团队,2个安徽省科技创新团队,2个安徽省“115”科技产业创新团队。《流行病学》、《临床药理学》是国家级精品课程,预防医学、药学、临床医学、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是国家级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临床药理学教学团队为国家级教学团队。

目前,学校正以饱满的热情、锐意创新的精神,昂首阔步朝着“国内先进的教学研究型医科大学”的奋斗目标迈进,求贤若渴,诚挚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加盟安徽医科大学。

一、招聘岗位

主要招聘教学科研岗位人员,具体专业及要求见《安徽医科大学2013年高层次人才及毕业生需求信息》(第一批次)。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和要求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好,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团队精神;

3、仪表端庄,具有较好的普通话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

4、拟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人员,原则上要求具有博士学位;部分紧缺专业条件可放宽至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且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的应届硕士毕业生;

5、年龄:原则上博士35周岁以下,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者年龄可适当放宽;硕士28周岁以下;

6、具有良好的身心条件,且达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

7、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三、招聘程序

1、公布招聘信息。

2、报名、资格审核。

应聘者将简历(电子或纸质)及相关资料投递至用人部门(具体联系人见《安徽医科大学2013年高层次人才和毕业生需求信息》中招聘岗位对应的联系人),同时抄送人事处。用人部门根据岗位要求进行筛选,按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拟参加考核人员(紧缺学科适当放宽)。经审核通过的应聘者,用人部门通过电话或邮件进行通知,确定考核时间和地点(审核未通过的应聘者,学校不再一一通知)。

3、组织考核。

被预约来校参加考核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应聘岗位要求的学位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前期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发表的论文及科研成果证明、学习成绩单、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应聘材料不真实,学校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

招聘工作专家考核组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试讲等形式的综合考评,要特别注重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察。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接收人员名单。

4、进行考察和体检。

5、根据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报学校审批后在校园网公示7天。

6、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就业协议。

四、待遇

教学科研岗入编。附属口腔所进硕士纳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五、特别提示

现将教学科研岗招聘计划作为第一批计划予以公布、招聘。实验技术、管理、专职辅导员等招聘计划拟将在2013年3月份左右作为第二批次公布。我校2013年招聘计划已报上级主管部门,正待审批。主管部门审批后如有调整,另行通知。详情请关注我校网站(www.ahmu.edu.cn)和人事处网站(www.ahmu.edu.cn/rsc/)更新。

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老师联系电话:0551-65161026

邮箱:rsc@ahmu.edu.cn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中路81号

附件1:安徽医科大学2013年度高层次人才及毕业生招聘信息(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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