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重庆市国家税务局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3-01-31来源:国家 录用系统网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我市国税系统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每个职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到比例的职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剂。面试人员名单及各职位笔试最低分数线见附件一、二。

二、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13年3月16日-3月20日。每天上午9:00开始,考生入围封闭管理的时间为上午8:30,截至当天上午8:5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组织方式及地点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工作由重庆市国家税务局统一组织。面试地点为:重庆市税务干部学校,地址:重庆市高新区石桥铺联芳桥11号,联系电话:023-61518001(乘车路线见附件三)。

四、资格复审

考生须于2013年3月14日至3月15日,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地点为:重庆市税务干部学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参加资格复审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考试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打印)。

3.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其他考生提交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交所在学校盖章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打印)和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5.社会在职人员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无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或档案托管单位出具证明材料。

6.留学回国人员提交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7.报考定向招录“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四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按照国家公务员局报考指南的要求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同时提交签订的基层服务合同或协议,以及服务期满时的考核材料。

8.报考职位条件中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如职位有户籍限制的,应提供户口主页及本人页,以招考简章公布内容为准)。

以上材料请提供原件和1份复印件。

五、确定综合成绩的方法

1.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每个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

2.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六、其他

1.面试成绩公布。面试第二天,招录机关通过网络填报考生面试成绩,考生可在两天后上网查询本人面试成绩。

2.重庆市国家税务局面试工作联系电话为:023-67676622、023-67676633。请入围考生在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拨打上述电话与我局取得联系,确认是否参加面试,无故逾期未与我局取得联系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3.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将于面试第二天在重庆市国家税务局网站上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请考生注意查看。

附件一:重庆市国家税务局系统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名单

附件二:重庆市国家税务局系统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最低分数线

附件三:乘车路线

更多信息请查看国家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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