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北襄阳市关于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2013-01-29来源:襄阳市人事考试院网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环境保护局,市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95号)及我省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1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4个科目。

二、考务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3年2月25日9:00~3月11日16:00

(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013年2月25日9:00~3月12日16:00(双休日除外)

(三)现场缴费确认时间

现场缴费确认时间为2013年2月25日9:00~3月13日16:00(双休日除外)

(四)准考证网上下载时间

2013年5月20日9:00~5月26日14:00

(五)考试时间

2013年5月25日

上午 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下午 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2013年5月26日

上午 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下午 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应试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注:根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决定》的决定,第一代身份证将于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方可参加考试。

三、报名程序及报名办法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市统一实行网上报名。所有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襄阳人事考试网(网址:www.xfrsks.cn)和湖北人事考试网(网址:www.hbrsks.gov.cn),填写报考信息,上传近期1寸电子彩色登记照(jpg格式, 照片大小不超过20Kb,五官轮廓清晰,占满图片框)。对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考前取消考试资格,考后成绩合格的取消成绩、收回资格证书,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一)首次报“考全科”人员,在网上准确、完整提交报名信息后,下载打印报名表,经有档案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审核同意(盖章)后,持有关证明材料(二代身份证、学历或学位、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办理现场资格审查手续。

市及市以下报“考全科”人员,经市及市以下人社(职改)部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盖章)后,到当地人事考试院(中心)缴费。

(二)续报考生

已参加过“考全科”的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点击老生报考图标,凭档案号通过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市及市以下考生,下载打印报名表,到当地人事考试院(中心)现场缴费。

(三)“免2科”人员

符合“免2科”条件的报考人员(无论首次报考还是续报),均须在网上准确、完整提交报名信息,下载打印报名表,经有档案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审核同意(盖章)后,持有关证明材料(二代身份证、职称证、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办理免试部分科目手续。市及市以下报考人员,经市人社(职改)部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盖章)后,到当地人事考试院(中心)现场缴费。

四、考试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1925号)的规定,《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3科考试费标准按每人每科35元收取,《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考试费标准按每人55元收取。

襄阳市人事考试院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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