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时空·科学技术·人的自由—从马克思的视角看
2013-01-25来源:

社会时空和科学技术对于实现人的自由解放都具有基础意义。但是,二者之间的内在联系及社会时空因素对于科学技术和人的自由的意义却常受忽视或误解。随着现代科技革命的发展,人类社会发生了急剧变革,全球发展和全球性问题空前突出,这使社会时空对于科学技术的关系以及二者对于人的生存、自由的意义问题,也更加凸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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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时空是人的活动的存在形式。由于“一切存在的基本形式是空间和时间”(恩格斯语)。因而,在社会领域,任何社会现象也都有其特殊的时空规定性。其中,社会时间是指社会运动过程的顺序性、持续性、社会空间则指社会运动的伸张性、广延性。从总体上看,社会运动的主体是人,社会时间无非就是人的活动的时间,社会空间就是人的活动的不断扩展。社会时空是在人的活动中形成和发展的,一部社会发展史,就是社会运动在社会时空中的拓展过程,是人的进化和发展的历史。而社会自由时间的增加量和社会活动空间的拓展量,则标志着现实的人自由解放的实现程度。

把人的实践活动理解为社会时空的本质,这是马克思时空观的主要内容和最重要的特点。按照马克思的实践论思维方式,“对对象、现实、感性”,应当“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1]。对于社会时空的合理理解,也毫不例外。在社会时空问题上,人的主体性的重要标志就在于,不被自然时空所完全束缚,而是能够认识和利用自然时空,并在自然时空的基础上创造出社会时空。而人类之所以能够创造出社会时空,则在于“人的感性活动”所特有的实践性。马克思指出: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或自我改变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这里所谓的“环境的改变”当然包含对自然时空的改变,人正是通过“革命的实践”,才创造出并不断地改变着社会时空。由于每一代人的活动的需要、目的、方式、意志等的不同,社会时空总是也只能从不同时代人的具体活动中获得其规定性。另一方面,人们创造自己的社会时空并不是随心所欲、无中生有的。人作为自然存在物,永远也不能摆脱自然时空对于人的活动的制约,而社会时空结构作为人的活动过程的结晶,又反过来制约和影响着人的活动。在人的实践活动基础上形成的社会时空状态,直接影响着主体认识、改造、利用客体的速度、规模、范围、层次和水平。从根本上看,社会时间和社会空间与自然时空有着原则的区别,但它们并非外在于、脱离于自然时间和自然空间,而是通过人的生命活动、实践活动而赋予自然时间和自然空间以社会属性,特别是赋予其以价值、意义,从而使其抽象的形态在人的活动中获得了社会历史的现实性,使时间和空间获得了“真正生命”,并成为人的生命的尺度。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在《1861-1863经济学手稿》中指出,社会“时间实际上是人的积极存在,它不仅是人的生命的尺度,而且是人的发展的空间。”[2]马克思深刻地揭示了社会时空的实践本质,他关注的时空不再是脱离人的活动的一般物质运动的时空,而是属于人的时间和空间,他所讲的人不是抽象的人,而是现实的、从事着实践活动的人。实践活动不仅是人类诞生的秘密,而且是人的存在和发展的源泉;进言之,实践活动本身就是人的存在方式,如果没有实践活动,就没有人的存在,社会时空也无从产生。在这个意义上,实践活动是社会时空的源泉和本质,社会时空的社会现实性、主体性、社会历史性等特性是人的实践活动赋予的。

社会时空是科学技术赖以形成和发展的基本方位和最重要的条件。科学和技术是两个不同而又紧密相关的概念,它们都是在具体的社会时空中通过人的活动形成和发展的。这首先体现在,作为科学最主要对象之一的各种社会生活现象及其之间的本质联系,以及社会生活现象变化、发展的趋势,都是在具体的社会时间和社会空间中形成和发展的。没有社会时空,科学和技术就失去了其对象性前提和根据;其次,科学作为对客观世界规律的理性认识,技术作为人们在改造客观世界的过程中积累起来并在生产劳动的过程中体现出来的操作性手段、程序和方法,都必然要经历具有反复性、累积性、上升性的社会过程;其三,科学与技术的一体化也是以社会时空的变化为条件的。在历史上,科学进步与技术进步并未有机地联系起来。时至近代,科学、技术和生产的关系也主要是生产→技术→科学,然后科学反过来成了生产过程的因素,而技术发明也成了一种特殊的职业。随着社会时间的流变和社会空间的扩展,现代科学与现代技术之间的相互作用日益加强,不仅科学的发现往往导致技术的发明,而且技术和理论科学日益紧密结合,使相当一部分技术本身的理论性大大增强,并分化出相对独立的技术科学。技术科学与直接施于实践的工程技术组成了现代技术整体,现代科学和现代技术日趋“一体化”。正是在这一过程中产生了“科学技术”这一新的整体范畴;最后,科技革命也总是在具体的社会时空中酝酿、发生、发展和完成的。社会时空的演化是科技革命的不可或缺的前提和条件,科技革命则是社会时空演化的一种重要结果。现代科技革命加速了科学、技术、生产的双向运动,加强了科学、技术、生产的一体化。可见,社会时空既是人的生命的专有尺度,也是人类进化、发展的特有标杆,它对于科学技术的形成、发展、变革有着直接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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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的发展总是受到社会时空条件等的制约,同时,作为人类智慧和主体能力的结晶,它又对人类社会产生着巨大的能动作用。科学技术在社会发展中的独特作用就在于:它通过变革社会时空,改变人的劳动方式、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来推动社会发展,引起社会变革。正因为如此,马克思“把科学首先看成是历史的有力的杠杆”,看成是最高意义上的“在历史上起推动作用的、革命的力量”。

现代科技是现代社会时空变化、发展的决定性力量。一切科学技术都可视为生活的科学技术。科学技术本身就是为了解决人们的生活问题而发展起来的,它从一开始就与人们的生活过程融合在一起,并以其特有的伟力不断地改变着社会运动的时空形式。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这种力量的强度也越来越大。现代科技革命使“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得到了空前强烈的表现,它正在强有力地改变着人类活动的社会时空形式和社会时空观:

一方面,现代科技的发展和应用大大地缩短了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提高了社会生活节奏,使个人的自由时间成为生命活动的重要部分。马克思指出:正象单个人的情况一样,社会发展、社会享用和社会生活的全面性,都取决于时间的节约。时间的节约,以及劳动时间在不同的生产部门之间有计划地分配,在共同生产的基础上仍然是首要的经济规律,这甚至在更加高的程度上成为规律。随着现代科技的进步,现代人的社会时间观也正发生着变革。正如俄国学者阿斯金在《时间与哲学》中所指出:现代科学技术正在改变着人们对时间的看法,不仅合理地安排工作时间,而且合理地利用空闲时间也变得越来越重要,对时间价值的估计是合理地组织生活的重要标记。认真地考虑如何度过有用的时间,甚至整个一生,是一个社会共同体或一个人具有高度价值观的证据。

另一方面,现代科技促使人们活动的自由空间也大大扩展。人的活动及由此产生的各种社会生活现象和社会关系都展开于具体的社会空间,同时,人的活动又规定了社会空间的量和质。现实的社会空间不是一个既定的量,它总是随着人类实践活动和主体能力的发展而不断扩大。人类社会早期,人类主体能力极其低下,人们只能在非常狭小的空间中进行活动。这时的社会空间甚至只限于二维的平面,作为国家主权的地理区位也只限于二维空间,其间争斗也主要是限于领土之争。科学技术的每一次提高,都促进了人类活动领域的拓展,使社会空间不断扩大。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应用,使社会空间摆脱了狭隘性、孤立性和分散性,其联系性、同一性和集中性显著增强。现代人生活在多维空间之中,相互之间的交往也越来越社会化、世界化,世界各国间的竞争也已经扩大到多维战略空间:地面、空中、水下、太空及文化空间、信息网络空间等。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和现代信息技术等迅速普及的冲击下,世界各国的经济结构、政治结构及现代人的价值观念、生存方式、生活方式等诸多方面都正在发生并仍将发生革命性变化。人们狭隘的地域意识正在被超越,全球观念则正逐步强化。

现代科学技术不仅深刻地改变着人的活动的社会时空结构,而且使之发生更加明显的相互转换。在人们的实践过程中,某一具体实践过程结束之后,社会时间就以“积淀”的形式转换为人的活动空间;同样,作为晶化形式存在的空间结构也影响着并体现着人的活动的时间。在人类无数次的实践活动中,时间的空间化和空间的时间化表现为主体实体化和实体主体化,社会时间和社会空间被赋予了活生生的现实存在。马克思曾精辟地分析道:工人之所以被剥夺了自由发展的空间,是由于“资本家是窃取了工人为社会创造的自由时间”。因为时间的社会构成是由劳动时间和自由时间构成的,在资本主义社会,资本家占有了全部自由时间,工人只能终生为资本家进行劳动,而基本没有可供支配的自由时间来发展自己。资本家的“自由时间是以通过强制劳动吸收工人的时间为基础的,这样,工人就丧失了精神发展所必需的空间,因为时间就是这种空间”[3]。因此,要争取人类自由发展的空间,就必须消灭阶级,使劳动者获得自己创造的自由时间,从而获得自己自由发展的空间。现代科技使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大为缩短,自由时间相对延长,由此也使人们自由发展的空间大为扩展。社会实践反复证实着这样的真理:时间实际上是人的积极存在,它不仅是人的生命的尺度,而且是人的发展的空间。人类社会就是因为社会时空的相互转换而发生变革的,而现代科技由于其强大的力量,则使这种转换更为明显、快速,从而也使现代社会的变革更为显著、剧烈,人类历史正加速向世界历史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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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时空与科学技术之间显然存在着密切的联系,二者之间是相互观照、互为前提、互动发展的,而这种联系在现代尤为显著。因而,社会时空与科学技术各自都为对方提供了最为基本的、合理的评价参照系。

社会时空是反思现代科学技术合理性的最重要的视角和最基本的方位。科学技术,特别是现代科学技术作为人类文明的组成要素和内在原动力,极大地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价值创造,极大地节约了社会时间并拓展了人们活动的空间,从而使当代人类的生存、发展条件得到极大改善。但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科学技术这柄“双刃剑”又造成了巨大的负面效应,使人类承担着巨大的科技代价。这些科技代价主要包括四个层面:主体在价值冲突或价值选择中,为了优先发展科学技术而不得不在一定程度上放弃对某些重要价值的追求(可称之为机会代价);主体为了发展科技而必须作出的价值投入,即成本;主体在获取或享受科技成果的同时,不得不承担的科技负效应或负产品;由于人们的主观失误或错误特别是对科学技术的不合理应用所引发的耗费、损失或消极后果等。科学技术的创价与代价及其间的矛盾,在社会时空中比比皆是。其中则以近期创价与远期代价的矛盾、局部创价与整体代价的矛盾最为引人瞩目。人们往往都以取得活动的最近的、最直接的效益为目的。那些只是在晚些时候才显现出来的、通过逐渐的重复和积累才产生效应的较远的结果,则完全被忽视了。这种普遍的急功近利行为和对超额利润的追求,不可避免地造成事与愿违的消极后果。就在人类陶醉于对自然界的胜利之时,自然界却经常对人类进行报复,人类活动的长远代价常常超出了其近期获得的有限的价值。正如每个人都可以切身感受到的:在现代社会,高度发达的科学技术使其创价、代价都呈越来越大之势,而后者如环境污染、生态失衡、能源危机、人口膨胀等愈演愈烈,使现代人类的生存空间和自由发展正遭受着严重损害。

从社会时空角度对现代科技合理性的反思,实质上是对现代科技对于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意义进行反思,是对现代人类的生存环境、生存状况和生存方式的合理性进行批判和规范。在现代科技合理性问题上,由于立场、标准、方法等的差异,人们往往莫衷一是:以罗马俱乐部为代表的悲观派,“他们在技术发展中首先感受到人与自然的异化,然后感受到人与其文化和环境的异化,最后是人与人性本身的异化”[4]。由此,他们认为,现代科技在促进社会进步和人的自由的同时,也造成了巨大的社会代价,它使现代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社会空间遭到摧残、恶化,可供支配的社会自由时间也严重萎缩。因此,现代科技的发展和应用是不合理的,解决当前全球性难题等的必要的甚至是最主要的手段,就是限制乃至停止发展科学技术;而以贝尔、托夫勒、奈斯比特为代表的乐观派则认为:“事实上,技术的控制为人类控制社会、控制人类历史以及人类自身提供了模型。就如同技术在控制直接物质时带来进步一样,技术对人的控制、对人类社会和未来的控制将带来闻所未闻的繁荣和富裕”[5]。在现代科技武装下的人类正以日益强大的力量使社会代价愈益得到有效的控制,人类活动的社会时空状况都日益获得改善。因此,现代科技是合理的,人类应当信赖、满意于现代科技。悲观派和乐观派各自强调并且都只是片面地强调了现代科技的某一方面,它们对科技合理性的理解在总体上都是片面的。

正确理解的利益原则和生产力标准是衡量科学技术合理性的客观依据。按照马克思的观点,不同利益主体的利益相对分离甚至对立这一事实,决定了科学技术的评价标准具有相对性,以至于不同的历史时代、不同的民族、不同的阶级可能具有不同的评价系统,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科学技术的合理性只是相对的。在完整的意义上,科学技术的合理性是相对性与绝对性的统一。因为科学技术的产生、发展、应用及其双重效应都不是无凭无据的,它归根到底决定于一定的社会生活条件,它的合理性最终也只能根据经济必然性加以说明,即利益原则支持着人们对科学技术评价系统的解释、改进或取舍,它通过后者间接地支配、约束着人们的具体行为。马克思指出:正确理解的利益是整个道德的基础。从社会时间看,这种利益既不限于眼前利益、当下利益,也不只是长远利益、未来利益,而是近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的辩证统一;从社会空间看,这种利益则既不限于局部利益、私人利益,也不只是整体利益、公共利益,而是私人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公共利益的有机结合。换言之,作为进步道德基础的,乃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真正具有合理性的科学技术都必然有利于促进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都必然能够为人们创造更多的“自由时间”,都必然能够为人们拓展更为广阔的社会空间,从而使人们的生存环境、生存状况得到改善。合理的利益原则与正确理解的生产力标准是一致的。生产力是人和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也是评价科学技术合理性的基本标准。这里,应特别注意两个问题:其一,不能将生产力的发展与有限时空的经济利益和物质财富的增长混为一谈。作为科学技术标准的生产力是个总体性范畴,是指社会总体的生产能力,它的发展最终表现为一种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的历史趋势;其二,不能把发展生产力与促进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分离甚至对立起来。社会生产力归根到底是人的本质力量的现实表现和物化形式,因此,它的发展有利于扩大自由时间和社会空间,有利于促进人的自由。但是,由于经济价值目标与精神价值目标、近期目标与长远目标、局部目标与整体目标等之间都经常地存在着矛盾。有时,这种矛盾还很尖锐。在进行科技评价时,应时刻注重:物是手段,人才是最终的目的;物质财富、技术手段的进步,归根到底是为人的全面自由发展服务的;眼前的局部利益的追求不能损害长远的、整体利益的发展。科学技术的发展不能以对大多数人的本性的摧残和对人的自由的损害、剥夺为前提,它不仅在理论上而且应该在现实中同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完全一致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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