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
2013-01-25来源:

江泽民同志在中央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指出:“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最根本的是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我国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这是保证全党和全国人民加强团结、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根本思想基础。”在这里,江泽民同志既否定了意识形态可以淡化的论调,强调了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又否定了对各种意识形态可以同等对待的看法,指出了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对我国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决定性意义。

意识形态是系统地、自觉地反映社会经济形态和政治制度的思想体系,但就严格意义上说,它专指国家承认和倡导的思想体系。它的作用是帮助分散的社会成员组成共同体,以共同的方式看待自己、他人和社会,指引他们进行有效的政治活动。意识形态的领域包括政治法律思想、道德、文学艺术、宗教、哲学和其他社会科学等,它与非意识形态的其他社会意识形式,如自然科学、语言学、形式逻辑等,既相联系又有区别。通过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意识形态给社会意识整体以重大影响。意识形态的重要意义可以从一般和特殊两个方面来认识:

(一)一般意义

马克思创立了历史唯物主义,把经济状况看成是社会发展最终的决定因素,但是他和恩格斯决没有因此而忽略意识形态的作用,相反,一贯与曲解他们的学说、过分看重经济的庸俗化倾向作斗争。恩格斯在1890年致约·布洛赫的信中指出:“根据唯物史观,历史过程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到底是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无论马克思或我都从来没有肯定过比这更多的东西。如果有人在这里加以歪曲,说经济因素是唯一决定性因素,那么他就是把这个命题变成毫无内容的、抽象的、荒诞无稽的空话。经济状况是基础,但是对历史斗争的进程发生影响并且在许多情况下主要是决定着这一斗争的形式的,还有上层建筑的各种因素”(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477页。)。恩格斯在1894年致符·博尔吉乌斯的信中又指出:“政治、法律、哲学、宗教、文学、艺术等的发展是以经济发展为基础的。但是,它们又都互相影响并对经济基础发生影响。并不是只有经济状况才是原因,才是积极的,而其余一切不过是消极的结果。”(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507页。)

事实上,不仅是社会主义国家,而且是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其统治阶级为了巩固其政治统治,都是竭力维护和发展其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所不同的是,有的公开强调意识形态,有的表面上不主张意识形态,而实际上却非常意识形态化罢了。例如,美国就用各种方法和手段,向其国民灌输资本主义的自由、民主和人权的思想,并把这种意识形态作为普遍适用的标准去干预其他国家的内部事务。社会主义国家决不可以淡化意识形态,放弃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在指导思想上搞多元化;否则,将在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进攻面前自动解除武装,导致人心散乱,给国家带来严重的灾难。

(二)特殊意义

马克思主义在我国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是我国近代一百多年来历史选择的结果。自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为了救亡图存,各种思潮,如改良主义、社会达尔文主义、唯意志论、无政府主义、实用主义、民粹主义等,都在我国流行过,但是,它们都先后失败了,被历史淘汰了。我国广大人民终于接受了教训,选择了马克思主义,并在其指导下,取得了民主革命的伟大胜利。历史证明,只有把马克思主义作为指导思想,才能救中国。建国以后,我国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取得了重大成就,但也出现过曲折乃至严重失误。建国以来所取得的成就,特别是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所取得的巨大成就,都是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指导下取得的,与之相应的使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进一步得到加强;而建国后某些时期出现的严重失误,也使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有所削弱。应该看到,历史的选择往往以其惯性使人们在现实中作出同样的选择。但是,历史的选择终究不能完全左右现实的选择。在历史上形成的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还需要在变化发展了的现实环境下,采取恰当的有效的措施加以坚持和巩固。面对新的世纪,加强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的意识形态工作,对于胜利推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具有其特殊的重大意义。

具体说来,我国所面临的现实环境的变化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在经济转型中一些人主导信仰发生变化

建国以来,由于新中国建设的伟大成就和党的有成效的思想教育,马克思主义深入人心,成为大多数人的主导信仰。“文化大革命”的浩劫,使人们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有所削弱。改革开放后,中国建设突飞猛进,在此过程中,又逐步形成了中国当代马克思主义——邓小平理论,使人们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得到增强,并且建立在更加科学的基础上,这是主流的方面。

但是,由于我国的经济乃至社会正处在转型期,它对人们的政治信仰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不小的影响。改革是“第二次革命”,我国的经济体制已进入从传统的计划经济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根本转变的关键阶段。为了实现这一根本转变,在政治体制和文化体制方面也必须实行相应的变革。在这一过程中,新的体制还需继续建立和完善,旧的体制则仍在许多方面发挥其一定的影响和作用。这种新旧交替的局面,导致一定程度的双轨运行和法规、制度的不完备,有空缺,从而使社会出现某些失范现象。这些现象虽经党和政府大力纠正和制止,但一时还难以取得显著的成效。加之,如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建立和完善与之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及其诸多意识形式,还需要在既定原则下在实践中进行具体探索。所有这些因素,都会在人们的思想观念上有所反映,甚至使一些人丧失或减弱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

(二)利益多元化导致思想观念的多样化

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反映,人们的思想观念是以他们的经济利益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推行,改变了传统的计划体制下利益格局单一的状况,在所有制结构上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制度;在分配结构上,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使社会成员的利益发生分化。这种分化,若不限制在一定范围,必将影响人们团结一致地向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目标奋进。因此,以马克思主义作为指导思想对社会上多样化的思想观念进行必要的和适当的整合,就显得十分重要。

(三)经济全球化和社会信息化激化意识形态的竞争

经济全球化是当今世界不可逆转的趋势。参与经济全球化,不仅使我国面临全球范围内经济领域的激烈竞争,而且不可避免地迎来意识形态领域内的严酷较量。因为当今的国际竞争,已经不再局限于经济领域,而是综合国力的竞争。一国经济实力的增强,与其经济发展战略和管理同本国文化,包括意识形态特点的有机结合密切相关。意识形态的感召力同样是综合国力中的一支重要的力量。意识形态领域内的竞争已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一个重要的方面。

信息化是继工业化之后社会现代化的一个新标志。社会信息化为意识形态领域内的竞争提供了锐利的武器,使它广泛渗入我们的生活,形成短兵相接的态势。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必须面对全球范围内意识形态的激烈竞争来求得自身阵地的巩固和发展。

(四)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政治实力带来意识形态强势

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以其科学性及对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体现,在本质上具有较其他意识形态的优势。但是,当前国际社会主义运动正陷入低潮,我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相比,在经济社会某些方面还呈现一定的弱势。因此,在意识形态的国际竞争中,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某些方面相对于我国仍有其凭借经济政治实力所形成的强势。

由上可知,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我国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不仅有其基于历史唯物主义原理的一般意义,而且有其面临当前世情国情的特殊意义。它既是重要的、紧迫的,又是长期的、艰巨的。

一种意识形态在社会中处于何等地位,固然有许多外在的原因,但归根到底取决于这种意识形态本身的科学性,以及它满足社会发展实际需要的程度。马克思主义反映了科学真理,揭示了社会发展的根本规律,指明了社会发展的基本趋向,代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以它为指导思想的意识形态具有其他意识形态无可比拟的科学性和说服力。然而,由于近一百多年特别是近几十年来实践和科学的飞速发展,由于曾经盛行的教条化、经验化倾向的影响,有许多问题还有待于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作出有创造性的符合实际的回答。这就提出了增强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的意识形态的说服力和战斗力的问题。

(一)进一步明确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一脉相承的继承性

由于实践的迅速发展,经典作家的某些具体观点已经不适用了,有些人却据此认为马克思主义过时了。因此,要增强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的意识形态的说服力和战斗力,必须明确马克思主义在基本立场观点方法方面一以贯之的继承性,下面举其要者进行扼要说明:

1.实践活动的唯物主义

马克思在批判以费尔巴哈为代表的直观的唯物主义时指出:“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直观的唯物主义,即不是把感性理解为实践活动的唯物主义,至多也只能做到对‘市民社会’的单个人的直观。”(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8页。)列宁提出:“生活、实践的观点,应当是认识论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注:《列宁选集》第2卷,第149页。)毛泽东进一步阐发:“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的实践。实践的观点是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之第一的和基本的观点。”(注:《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261页。)邓小平在十年动乱结束后,领导和支持了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大讨论。可见,作为科学的世界观——实践活动的唯物主义,从马克思到邓小平是一脉相承的。

2.社会基本矛盾运动

马克思在考察社会形态内部诸要素的关系时指出:“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82页。)这是对社会矛盾作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分析的经典论述。以后的马克思主义者,不论是列宁还是毛泽东、邓小平,在分析社会矛盾时,无不遵循马克思以上的论述所提供的基本框架。毛泽东还进行了精辟的概括,把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作为社会的基本矛盾,并把它运用于社会主义社会。可见,作为科学的社会发展观——社会基本矛盾的合乎规律的运动,从马克思到邓小平也是一脉相承的。

3.人民群众在历史发展中的决定作用

马克思反对英雄史观,十分重视群众的历史主动性,主张“历史活动是群众的事业”,“历史上的活动和思想都是‘群众’的思想和活动。”(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103、104页。)列宁无论在革命还是建设时期,都相信和依靠广大人民群众,他认为:“生气勃勃的创造性的社会主义是人民群众自己创立的。”(注:《列宁全集》第33卷,第53页。),“只有相信人民的人,只有投入人民生气勃勃的创造力泉源中去的人,才能获得胜利并保持政权。”(注:《列宁全集》第33卷,第57页。)毛泽东不仅充分肯定人民群众是创造历史的动力,而且在实践中发展出一套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邓小平进一步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党制定各项方针的出发点和归宿。可见,作为科学的历史动力观——人民群众创造历史,从马克思到邓小平也是一脉相承的。

4.最终目标

马克思主义追求的最终目标是共产主义。什么是共产主义?恩格斯认为最好的表述是下列一段话:“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73页。)共产主义是一个联合体,它不是压抑个人自由发展的“虚假的集体”,而是使其中每个人都能自由发展的“真实的集体”。要建立这样的自由人的联合体,需要创设必要的条件,即生产力的高度发展,使一切社会财富资源都充分地涌现出来,随之人的思想道德素质空前提高,足以彻底打破资产阶级权利的狭隘观点等。这些条件的创设,需要经历一个很长的包含一系列过渡阶段的历史过程。列宁、毛泽东、邓小平在根据自己国家不同时期的国情,在为实现现阶段的革命和建设任务而奋斗时,都一刻也没有忘记实现共产主义的最终目标。而是把实现现阶段的革命和建设任务看成是为将来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的一个必要的实际步骤。尽管最终实现共产主义可能要经历几十代人的努力,但它不是宗教所提供的存在于虚无缥缈的彼岸的终极追求,而是有科学依据的存在于现实此岸的值得为之终身奋斗的人类美好的理想境界。可见,从马克思到邓小平,他们面对的革命和建设的具体任务是不同的,而在追求最终目标上,却是相同的,具有明显的继承性。

当然,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之间的继承性,决不止上述几方面。但仅就上述几个方面来看,那种割断马克思主义的发展脉络,认为马克思主义已经过时的观点,显然是站不住脚的。有说服力地阐明马克思主义一以贯之的继承性,是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科学性的一个重要方面。

(二)体现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

马克思主义始终严格地以客观事实为依据,而实际生活总是在不停地变动之中,马克思主义必须与时俱进,才能表现出强大的生命力。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相继创立,正是马克思主义随时代、实践和科学的发展而不断发展所经历的几个阶段性的表现形态。列宁关于一国可以首先取得社会主义革命胜利的新结论,毛泽东关于农村包围城市、最后夺取城市的革命道路,邓小平关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都保持了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这正是马克思主义长盛不衰的奥秘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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