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德州市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3-01-21来源:德州人事考试网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及中央、省驻德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99号)精神,现将2013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2013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定于2013年6月15、16日举行。考试共设《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客观题)、《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客观题)、《地籍调查》(客观题)、《土地登记代理实务》(主观题)4个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6月15日

上午 9∶00-11∶00 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下午 14∶00-16∶00 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6月16日

上午 9∶00-11∶00 地籍调查(自备函数计算器)

下午 14∶00-16∶30 土地登记代理实务(自备计算器)

二、考试成绩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滚动期为2年。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三、报考条件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2〕116号)有关规定执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4年。

(二)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2年。

(三)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四)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五)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博士学位,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在《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下发前(2002年12月18日),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和《地籍调查》2个科目,只参加《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并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即可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

四、报名工作安排考生须通过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rs.gov.cn)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1月15日9∶00至2013年1月29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网上缴费时间为2013年1月17日9∶00至2013年1月31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考生报名信息通过网上提交。请考生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如实填写、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报名时,考生应按属地原则正确选择居住(或单位)所在地为报考考区。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考生须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审核、盖章后,到德州市考试测评中心(德州市德城区湖滨中大道1181号,电话:2345119)办理审核、确认手续。资格审查开始时间为2013年1月17日9∶00,截止时间为2013年1月30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需要发票的考生请于2013年2月4日至2月22日(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德州市考试测评中心开具发票,逾期不候。考生审核、确认应提供的材料包括: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单位审核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相关工作年限证明;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还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证书、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成功的考生应于2013年6月10至16日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rs.gov.cn)打印准考证。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领取的居民身份证(即一代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及参加考试。未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考生应尽快办理,以免影响报名和正常参加考试。

五、考试信息管理

考试信息采用新版PTMIS系统进行管理,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考试科目信息设置为:

考试名称 级别 专业 考试科目
032.土地登记代理人 04.考全科 01.土地登记代理人 1.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2.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3.地籍调查
4.土地登记代理实务
02.免二科 01.土地登记代理人 1.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4.土地登记代理实务

六、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地籍调查》科目在答题卡上作答,《土地登记代理实务》科目在答题纸上作答。

(二)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函数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人事考试机构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三)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2004〕56号和鲁价费发〔2004〕196号文件执行,即每人每科62元。

(四)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的考场设置在济南市。

(五)为便于应试人员学习,国土资源部地籍司组织专家编写了《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地籍调查》、《土地登记代理实务》4册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丛书,由中国农业出版社出版。有关考试用书事宜,请与该出版社联系。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北路2号

邮 编:100125

单 位:中国农业出版社

联系人:姚 佳

电 话:010-59194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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