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关于201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淮安市201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民政厅共同负责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的组织实施并对考试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二)省人事考试中心具体负责全省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淮安考区考务及报名组织工作。淮安市民政局负责我市教材征订与人员培训工作。
(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民政局共同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二、工作计划与考点设置
201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时间定于6月15日下午、16日全天(共一天半时间)。
考试原则上在市区设立考点,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2个科目,报考人员须一次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3个科目,报考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获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社会工作师考试《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两个科目和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各科试题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等文具,严禁携带计算器,其它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将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五、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香港、澳门居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二)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三)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四)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本科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
(五)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
六、报名组织
(一)201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报名时间从2013年1月22日开始至2013年2月18日结束,报名网址:www.harsks.com,网上照片审核节假日顺延。联系人:李云鹏,联系电话:83668563。
(二)凡新报考者,网上支付成功后,应按规定将有关报名材料于2013年2月16日至2013年2月20日期间送淮安市创业指导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大治路22号)接受资格审查,联系人:朱牧伟,联系电话:83341204,逾期按自动放弃报名处理。
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和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照片1张;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
4.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样表见附件)。
新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网报期间,考务人员只审核照片不审核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考费(含报名费和考务费)将不再退回,责任自负。
(三)对于往年已参加过考试的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需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无需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四)考生报名时,应诚实、准确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如有填写差错,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淮安市创业指导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大治路22号)填写一份《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以便及时进行修改,受理时间:2013年2月16日至2月20日。另据人社部考试中心规定,报名结束信息上报后,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在内所有信息均不得更改,请考生在填写资料时务必要确保准确无误。
(五)6月10日起,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教材征订与培训事项
(一)《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12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
(二)教材征订:各市民政部门集中订购教材可与省民政厅人事教育和社会工作处联系(联系电话:025-83590462,联系人:秦锐);报考人员订购教材可与省民政干部学校联系(联系电话:025-83225544,联系人:王艳玲),或直接向中国社会出版社订购教材(联系电话兼传真:010-66020531,联系人:杨非,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甲33号新龙大厦420室,邮政编码:100032)。
(三)考前培训:省民政干部学校拟于2月下旬至6月上旬,组织社会工作专业的资深专家和教授,针对2013年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科目及重点、难点、疑点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辅导培训。培训工作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省民政干部学校联系人:王艳玲,联系电话:(025)83225544,地址:南京市高云岭56号,邮政编码:210009,邮箱:mzsgks@163.com。
八、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有关文件精神,201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收费标准为:客观题按每人每科62元、主观题按每人每科68元、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有发票需求的考生,可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于考试结束后15天之内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服务厅领取。
附件下载 温馨提示: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考业务工作证明.doc》来源于淮安人事考试网,最近更新201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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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淮安市民政局
201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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