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党群工作部,日照国际海洋城党政办公室,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国家、省驻日照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3年度关于2013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3]5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2013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定于2013年6月15、16日举行。考试共设《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客观题)、《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客观题)、《地籍调查》(客观题)、《土地登记代理实务》(主观题)4个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6月15日
上午9∶00-11∶00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下午 14∶00-16∶00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6月16日
上午9∶00-11∶00地籍调查(自备函数计算器)
下午 14∶00-16∶30土地登记代理实务(自备计算器)
二、考试成绩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滚动期为2年。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三、报考条件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2〕116号)有关规定执行。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4年。
(二)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2年。
(三)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四)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五)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博士学位,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在《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下发前(2002年12月18日),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和《地籍调查》2个科目,只参加《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并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即可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
四、报名工作安排
我市2013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在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rs.gov.cn)上进行,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1月15日9∶00至2013年1月29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现场资格审核确认时间为2013年1月16日至2013年1月30日(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上缴费时间定于2013年1月16日9∶00至2013年1月31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具体报名程序:
(一)报考人员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rs.
gov.cn),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照片。报考人员应按属地原则正确选择考区,选择居住(或单位)所在地为报考考区。日照市报考人员的考区为“日照”。
(二)在网上报名期间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三)根据报名条件向所在单位提交本人报名表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有关证件。由单位审核报名资格后统一在通过人员的《资格考试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
(四)市直报考人员由单位汇总后集中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日照人力资源市场四楼)办理审核、确认手续;各区县报考人员由单位集中到本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初审,由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盖章)后集中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审核确认。
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
审核和确认时考生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审核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相关工作年限证明;
5、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应试人员还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聘任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报名成功的应试人员应于2013年6月10至16日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rs.gov.cn)打印准考证。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领取的居民身份证(即一代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及参加考试。未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考生应尽快办理,以免影响报名和正常参加考试。
五、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地籍调查》科目在答题卡上作答,《土地登记代理实务》科目在答题纸上作答。
(二)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函数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人事考试机构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三)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2004〕56号和鲁价费发〔2004〕196号文件执行,即每人每科62元。
(四)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的考场设置在济南市。
(五)为便于应试人员学习,国土资源部地籍司组织专家编写了《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地籍调查》、《土地登记代理实务》4册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丛书,由中国农业出版社出版。有关考试用书事宜,请与该出版社联系。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北路2号
邮编:100125
单位:中国农业出版社
联系人:姚 佳
电话:010-59194907。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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