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201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事项通知
2013-01-10来源:常州考试培训网

一、考试时间与考区设置

201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5月25、26日两天。

5月25日 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5月26日 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全省统一集中在南京设立考点,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二、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考试仍设《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4个科目。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获得职业资格的条件是: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只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三、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3科试题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

四、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见附件,下同)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2.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3.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4.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截止于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2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部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

五、报名组织

(一)201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核的报名组织方式。

报名日期:1月10日-1月31日中午12时;

网上缴费:1年10日-1月31日下午2时;

报名网站:常州考试网

报名网址:www.czks.cn

咨询电话:86617131

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认真按照报名条件及资格审核要求进行报名。考生在缴费前应认真核对所填信息,缴费后信息一律不得修改。

(二)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资格审核地点: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地址:北直街35号。资格审核咨询电话:85681918。

凭“档案号”报名考试的“老考生”,只要在网上报名时填写相应报名信息,上传电子照片,经网上交费成功后即可完成报名,不需要再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如有需要报名发票的老考生,请于2月25日至2月28日到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北直街35号)一楼服务大厅凭身份证原件领取发票。

凡报名参加考试的“新考生”,在网上支付完成后,必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后即完成报名,如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则报名不成功。

办理资格审查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在线打印的报名表1张(报名表上有相关的业务工作证明,请务必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2.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免试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三)考生如通过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报考该项考试的,将取消其考试资格,所支付费用将不再退回;如因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且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

(四)2013年5月15日起,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大纲及教材征订

有关考试大纲和教材征订及考前培训事宜,省环境保护厅将在江苏环保网上另行通知。

七、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试行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函》(苏价费函〔2010〕51号)精神, 201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按每人55元标准、其余3科按每人每科35元标准。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务必于报名结束后即将相应费用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附件: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新旧专业对应表

更多信息请查看工程类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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