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安顺市公安机关招考人民警察体检复查、进一步检查工作公告
2012-12-28来源:安顺市人民政府网

根据《贵州省2012年公安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现将体检复查、进一步检查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复查、进一步检查和补检时间:2012年12月29日。

二、有关事宜

1、体检人员于体检当日上午8:00前到市委、市政府综合大楼前集中报到,未按时到达者或不参加复查、进一步检查的考生,视为放弃,责任自负。

2、体检人员应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参加体检。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考生所持证件不全的,不得参加体检。

3、复查、进一步检查全过程实行封闭管理。

4、体检人员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注意饮食,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复检前8—12小时不能饮水和进食,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5、体检费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并现场交体检医院(各检查项目收费标准不同。

三、市公安专项招考办发布的各项招考信息(如减少或取消职位等内容)都将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联系电话:0853-3282485

2012年安顺市招考人民警察体检复查、进一步检查人员名单

安顺市公安专项招考办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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