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济主管局、企业联合会,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度管理咨询师职业水平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2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为做好我市2013年度管理咨询师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3年管理咨询师职业水平考试时间统一定于2013年5月26日举行。
上午8: 30-11:30 考企业管理咨询实务;
下午14:00-17:30 考企业管理咨询案例分析。
二、报考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管理咨询师考试:
(一)取得经济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管理咨询及相关业务工作满6年。
(二)取得经济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管理咨询及相关业务工作满4年。
(三)取得经济学或管理学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管理咨询及相关业务工作满2年。
(四)取得经济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管理咨询及相关业务工作满1年。
(五)取得非经济或管理学类专业上述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管理咨询及相关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六)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师、会计师资格证书或经济类职(执)业资格证书,从事管理咨询及相关业务工作满1年。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
我市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2年12月20日至2013年1月20日,资格审查和相片质量审查时间定于2012年12月20日至2013年1月21日,缴费时间定于2012年12月20日至2013年1月23日,现场打印发票时间定于2012年12月20日至2013年1月30日。
(二)报名程序
2013年度管理咨询师职业水平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和现场打印发票的方式。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先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进行网络注册,并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报名。
1.签订《四川人事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报考者在填报基本信息前须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承诺自己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并自觉遵守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填写《2013年度管理咨询师职业水平考试报名基本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3.上传相片。报考者按网络提示上传相片,相片为报考者近期的免冠照片,文件为JPG格式,大小应在16K至30K之间。
(三)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在网上所填报的基本信息确认无误且相片成功上传后,再于2012年12月20日至2013年1月21日上网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2013年度管理咨询师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两份),经所在单位审核、签字和加盖公章后,持学历证明、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相关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乐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人事科(地址:乐山市市中区郑坝街96号,电话:2133781)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人员应在《报名表》上明确签署审核意见、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全部报考人员《报名表》须清点整理,于报名结束后集中送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备查。对所有报考人员,各资格审查部门还须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管理信息平台(简称考务通)进行网上资格审查确认。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应说明理由,对相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要求报考人员重新上传。具体操作说明详见四川人事考试网。
3.资格审查要落实责任制,做到谁复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进行严肃处理。
四、考点考场设置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规划,准考证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编排,考试地点原则安排在成都,考生可于考前一周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打印本人准考证,并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
五、《企业管理咨询实务》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企业管理咨询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监考人员在开考前应提醒考生: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考生凭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考试时考生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回收。考试时严禁将提包、手机和书籍等物品带至座位,违者按违纪处理。
六、考试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9〕3059号和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的规定,每人收取考务费155元。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如果需要发票,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打印发票,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发票的,视为自动放弃发票。
七、考前培训工作要坚持考培分开,凡参加培训工作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组织管理工作。对应考人员实施培训,要坚决贯彻自愿原则,不得强行要求应考人员接受培训。
八、考试大纲、考试用书及相关辅导材料的统一征订与发行由省企业联合会负责。联系电话:028-85184861。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乐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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