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桂卫办〔2010〕2号)《自治区卫生厅、人力厅、编办、财政厅关于印发第二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试点单位人员竞聘上岗实施办法的通知》(桂卫办〔2010〕86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竞争上岗、全员聘用的用人机制。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平桂管理区部分乡镇卫生院副院长进行公开选拔,现制定选拔方案如下:
一、选拔原则
(一)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选拔的名额
选拔平桂管理区乡镇卫生院副院长或西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共5名。
三、选拔对象的资格和具体要求
(一)管理区卫生系统在职在编(包括竞聘上岗)的干部职工,要求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有大局意识,有创新意识,遵纪守法;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以上学历和初级以上职称(含初级士),年龄45周岁以下(1967年11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卫生相关专业毕业;
(三)参加工作满两年以上,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四)现担任平桂管理区乡镇卫生院或西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科室副职以上人员。
(五)以上四个资格和要求必须同时具备。
四、工作步骤和程序(2012年11月下旬-2013年2月下旬)
(一)单位推荐及民主测评。管理区卫生局组织人员到各乡镇卫生院和西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开展推荐工作,对符合选拔资格条件人选进行民主推荐,其中中心卫生院各推荐3名,其他普通卫生院各推荐2名。现场公布推荐得票结果,按照得票高低取足名额,并对入围人选马上进行资格审查和民主测评。被测评人员同意推荐票达不到参加民主测评人员50%的或不称职票达1/3的不列为选拔人选,空缺名额按所在单位的得票高低进行递补。入围人选必须提交个人信息表(见附件)、身份证复印件、最高学历证书和资格证书各1份到管理区卫生局办公室。管理区卫生局根据人选的现实表现、单位民主推荐及民主测评情况按选拔名额1:3比例确定进入差额推荐环节人选。
(二)差额推荐。经资格复查后,组织各乡镇卫生院和西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领导班子及管理区卫生局科级以上领导对入围人选进行差额推荐。通过无记名投票推荐,按照选拔名额1:2的比例确定10名差额考察。若最后一名得票相同的同时列入考察对象。
(三)差额考察。对差额推荐出来的10名人选进行差额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与选拔职位的适岗程度。
(四)办理任职。管理区卫生局召开领导班子会议,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同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任职前公示。公示期间没有不良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办理任职手续,同时报管理区组织部备案。
五、其它事项
本方案由管理区卫生局负责解释。为确保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特设举报电话:0774—8836800。欢迎社会各界广泛监督,选拔事宜咨询电话:0774—8836800。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禁各种非法组织活动,对违反纪律规定的,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个人信息表
《个人信息表》来源于平桂县党建网,最近更新2012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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