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毕节市七星关区退伍军人安置考试择优安置实施方案
2012-12-11来源: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网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毕节市七星关区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关于2012年度退役士兵公开考试择优安置实施方案

根据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关于二0一二年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意见》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经区委、区人民政府同意,现面向2011年度内毕节市七星关区城镇退役士兵中公开考试择优安置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占工勤编制)。为确保该项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顺利进行,成立招考领导小组,特制定本招考方案。

一、择优安置原则及程序

(一)择优安置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

2、通过考试择优聘用;

3、严格实行编内聘用;

4、按照岗位设置管理。

(二)择优安置程序

择优安置工作按照制定安置计划、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公示、选岗、确定安置和聘用等程序进行。此次择优安置工作由毕节市七星关区民政局牵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在区纪委监察局的监督下进行。

二、择优安置职位

本次计划公开考试择优安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占工勤编制)6名。具体职位详见《七星关区退役士兵公开考试择优安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择优安置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政治思想表现好。

((二)2011年度内退出现役符合安置条件的七星关区城镇退役士兵。其中5-8级残疾军人(不含患精神病残疾士兵)、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服现役12年以上的转业士官和已外安置的退役士兵除外。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以下人员不能报考:

1.违法违纪被审计、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2.不符合公开考招职位相关条件的人员;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4.有关其他政策文件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考试择优安置公告及相关信息将在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gov.gov.cn/)上发布,发布信息时间:2012年12月10日—12月16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7日— 12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方式及地点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毕节市七星关区民政局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双树路84号区民政局办公楼三楼)。

联系电话:8307708

3.报名须提供资料

⑴本人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⑵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同底红色照片3张;

4.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七星关区退役士兵公开考试择优安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由区民政局进行。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表》(由他人代报名的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所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资格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2.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考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考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对取消报考职位的报考人员办理退费手续。

3.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12年12月21日,逾期责任自负。

4.领取笔试准考证地点:毕节市七星关区民政局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

5.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的总分为120分。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一)笔试形式:闭卷考试。

((二)笔试内容:综合知识(不指定用书)。

((三)笔试时间:2012年12月22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四)笔试地点:具体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本次《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五)笔试成绩在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gov.gov.cn/)上发布。

六、体检

((一)根据计划公开招考职位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在安置人数范围内如笔试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重新进行笔试,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员。

 ((二)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此次招考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及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不属招考领导小组指定体检医院出具的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的列入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进入考察资格,同时按笔试成绩名次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进行体检。

 ((四)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

((一)由区民政局两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负责对考察对象的考察工作,并根据考察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二)考察对象必须提供县级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考察内容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察时还需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三)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确定为考察不合格,报招考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该考生本次考试资格,同时按笔试成绩名次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进行体检和考察。

八、公示

经笔试、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选岗人员,拟选岗人员名单将在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如无举报则确定为选岗人员,如被举报有违反报考条件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安置选岗资格,同时按总成绩名次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一次。

九、选岗

选岗人员,本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选岗,否则责任自负。

((一)选岗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选岗方式: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选岗,首次笔试后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按抽两次签的方式进行选岗,第一次抽签确定第二次抽签顺序,第二次抽签确定笔试成绩并列人员的选岗顺序,经过重新笔试后进入体检、考察合格的选岗人员最后选岗。选岗人员选定岗位签字后不得更改。

十、安置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安置聘用人员,由区民政局办理有关安置手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续聘,不合格者解聘。

十一、相关要求

((一)应参加考试竞争岗位而未参加考试的退役士兵,作自愿选择自谋职业处理。

((二)参加考试竞争岗位而未竞争到岗位的退役士兵,由本人自行联系到企业单位就业或选择自谋职业。

((三)选择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一律实行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安置,经济补助标准及发放办法待省、市出台政策后实施。

十二、纪律监督

公开考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的发生。

2012年毕节市七星关区退役士兵考试择优安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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