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春市实施“紧缺专业技术岗位公务员百人引进工程”的总体部署和市、区两级党政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实际需要,决定面向上海财经大学定向选调毕业生到长春市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选调对象为上海财经大学2013年应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中“专业学位”毕业生不在招考范围内。
二、选调条件
1、具备公务员法规定的公务员报考资格条件。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5年7月31日至1977年7月31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4、报考人员应符合报考职位所需专业。
三、选调岗位
长春市及所属辖区两级党政机关。
四、报名时间
发布公告日至2012年12月5日止。
五、选调程序
(一)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考生填报《报名表》并经所在院系加盖公章后,由所在院系统一报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1、填写完毕后将“纸质版”一式三份报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由就业指导中心盖章并收齐,在长春市委组织部组织考试时上交。
2、选调生报名人选名册,报名截止时由学校统计并填写好,盖就业指导中心章,传真给长春市委组织部。
3、报名截止后,由学校将“选调生人选名册”、“选调生报名表”电子版发到长春市委组织部,并将“选调生人选名册”纸质版盖章后传真给长春市委组织部。
4、报名学生(在学校填写的“选调生人选名册”名单内的学生),将选调生报名表“电子版”发到以下邮箱:zzb88776165@126.com
长春市委组织部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同意后方可参加考试。
(二)测试。长春市委组织部拟于2012年12月上旬组织考试。
(三)签订协议。长春市委组织部在考试结束后,当天和录用考生签订三方协议。
(四)考察、政审。根据测试成绩及所报岗位排序情况,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进行考察、政审。
(五)体检。根据国家公务员招录有关规定,在学校所在地组织进行体检。
(六)公示。对拟选调人选通过学校就业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七)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
定向选调工作的有关政策,请咨询长春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处,电话:0431-88776158,联系人:张展溪。
附件:1、《长春市招录2013年“双百工程”选调生职位条件一览表(上海考区)》
2、《2013年长春市面向“985”、“211”工程院校招录选调生报名表(样表)》
《2013年长春市面向“985”、“211”工程院校招录选调生报名表.doc》来源于重庆人事考试网,最近更新2012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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