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考试内容和要求告示
2012-11-22来源: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

考试内容:包括身体素质和专项技术两大项。

一、身体素质(包括3项)

1.100米跑

(1)每位考生只有一次测试机会。考生起跑犯规两次,即取消其该项目考试资格。

(2)如考生在此项测试过程中有意妨碍、阻扰、影响他人测试,即取消其该项目成绩,被妨碍、阻扰、影响的考生可再有一次测试机会。

(3)由于采用电动计时,考生测试时必须使用起跑器,采用蹲踞式起跑。钉鞋须使用短钉,鞋钉长于9毫米者不能参加测试。

(4)计时以秒为单位,精确到百分之一秒。

2.800米跑

(1)每位考生只有一次测试机会。考生起跑犯规两次,即取消其该项目考试资格。

(2)如考生在此项测试过程中有意妨碍、阻扰、影响他人测试,即取消其该项目成绩,被妨碍、阻扰、影响的考生可再有一次测试机会。

(3)测试采用电动计时,以不分道的方法进行测试。为保证考生安全,一律不能穿钉鞋。

(4)计时以秒为单位,精确到百分之一秒。

3.原地推铅球

(1)铅球重量为男5公斤,女4公斤。

(2)每位考生有两次测试机会,取成绩最好的一次,丈量最小单位为0.01米。

(3)技术要求:站立在投掷圈内,考生采用原地侧向或背向均可,但不得做滑步或旋转动作。推铅球时,应将铅球置于锁骨窝处,用单手由肩上推出,不得将铅球移至肩下或肩后抛掷。球推出后脚不得踏出投掷圈或踏在抵趾板上。身体各部位不得接触投掷圈前半部圈外地面。球出手后必须从投掷圈后半部退出场地。

二、专项技术考试项目:

共10项:田径、篮球、排球、足球、网球、羽毛球、乒乓球、体操、武术、游泳。考生可按本人专长、报考院校的招生要求和规定选择体育专项(每人限测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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