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下半年丽水市经济师初级专业技术资格通知
2012-11-20来源: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丽水市劳博事务代理有限公司:

根据《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人专〔2006〕351号),经用人单位推荐,我局审核,确认胡芳同志具有助理经济师任职资格,现予公示。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现从事 专业 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名称
1 胡芳 丽水市劳博事务代理有限公司 经济管理 助理经济师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和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系电话:0578-2091221,0578-2091222。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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