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平顶山市教育局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
2012-11-13来源:平顶山教育网

今年7月份报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请查看“平顶山市教师资格网”,时刻关注11-12月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日程,切莫错失良机!

1、教育理论考试

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于11月15--16日在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11月17日8:30--11:00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教育理论考试。

2、体检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需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于11月29-30日到市卫生保健站(市招生办西隔壁、市一中东侧)体检;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12月10日前到原报名县(市、区)教育局指定的地点体检。

3、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于12月3-4日到市行政审批中心(市政大厦东侧)提交材料;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12月8日前到原报名的县(市、区)教育局提交材料。 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1)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2)由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填写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两份。

(3)由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体检医院出具的《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两份。

(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参加教育理论考试人员(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需提供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8)师范教育类毕业人员需提供学籍表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9)近期正面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一张。

4、教育教学技能测试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于2012年12月8-9日到市九中测试;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12月10日前到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教体局指定的地点测试。

5、网上报名

12月1 -10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申报(网上申报人员特指:全市7月份已现场报名的全日制师范类、成人或自考师范类以及非师范类教育理论考试合格人员)。届时要严格按网报要求填写,照片必须与纸质所贴照片同底板。

6、证书领取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12月30-31日及时到通知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超过30天未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

7、咨询电话

1、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人员咨询电话:

平顶山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2978031

平顶山市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 2629905

2、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请咨询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县(市)区教体局。

单 位 部 门 联系电话
舞钢市教育局 人事科 3303010
叶县教育局 人事股 8052746
湛河区教育局 人事股 4965611
卫东区教育局 人事股 7200533
新华区教育局 人事股 4942624
郏县教育局 人事股 5161135
宝丰教育局 人事股 6596172
鲁山教育局 人事股 5051132
石龙区教育局 人事股 2526606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五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河南省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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