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福建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改革七大变化通知
2012-11-06来源: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

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预报名已经结束,将于11月10-14日进行现场确认,初试将于2013年1月5-7日举行。教育部对本年度研究生招生考试管理作出重要改革,提醒广大考生注意这些变化。

变化之一:所有考场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点内进行

所有考点全部实行网上巡视监控,全程监控刻录每个考场的施考情况并组织考后监控录像回放。所有考点配备金属探测器,并对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监考员进行安检,考点需配备身份证识别仪,对考生身份核验。

变化之二:加大对考试违纪舞弊的处罚力度

2013年研招简章将“违规处理”单独列为一项,明确指出: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变化之三: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限定于“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013年明确规定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须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对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军队人员报考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可由军队提供公函予以证明。考生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初试。而往年考生在现在确认时提交的有效身份证件为“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

变化之四:今年部分专业的初试科目可以选择招生单位自命题试题

教育部在《关于做好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文件中,对招生单位的试题选用与往年要求不同。第三单元(业务课一)中的教育学、历史学、农学门类各学科可选用全国统考或全国联考试题,也可使用招生单位自命题试题。第四单元(业务课二)中的理学和工学门类中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农学门类部分学科可选用全国联考试题,也可使用招生单位自命题试题。农学门类中的水产一级学科按教育部有关要求使用招生单位联合命制的试题或使用招生单位自命题试题。另外,2013年全科医学考试科目按照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统一要求进行设置,国家对全科医学领域实行单独划线。

变化之五:扩大“一题多卷”使用科目

2013年研考在政治、英语(一)、英语(二)、管理类综合能力4个科目实行“一题多卷”。上一年只有英语(二)实行“一题多卷”。

变化之六:所有统考科目全部实行网上评卷

2013年全国统考23门科目全部采用网上评卷。这就要求考生必须在试卷指定位置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并按规定粘贴条形码。凡漏贴条形码的,凡漏填、错填或者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必须在答题纸指定区域内答题,凡超出答题区域的答案无效。

变化之七: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考试大纲。往年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的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而2013年研招简章明确规定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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