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下半年文山学院公开招聘博士人员公告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法律法规。根据工作需要,经省教育厅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2024年下半年文山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人员3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文山学院公开招聘博士工作人员33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24年下半年文山学院公开招聘博士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
符合本公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具体招聘范围和条件,详见《2024年下半年文山学院公开招聘博士人员计划表》(附件1)。报名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具有高级职称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具体以附件1要求为准)。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25年2月28日。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
4.因师德失范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
五、报名
(一)报名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文山学院招聘网(https://zp.wsu.edu.cn)进行报名,报名流程详见网站。
(二)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2月28日。报名截止前招聘岗位人数未招满的,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在网络报名的同时务必及时上传下列材料电子扫描件,以便资格初审。具体材料为: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2)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其中,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培养学院(部)和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预取得时间证明;
(3)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认证书。《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载明专业或专业领域或专业方向。
(4)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职称证书或专业等级考核证书扫描件。
(5)其他与岗位要求相关的必要证明。
(6)报名注意事项。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填报的所有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必须准确真实,合法有效。若填写的个人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一经查实,我校有权取消其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特别提醒:网络报名信息不全者,报名资格审查按照不合格处理。
六、资格审核
(一)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文山学院负责,采用计算机和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网上报名信息,就应聘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二)学术资格审查
校学术委员会各院级分委员会或学科领域专家组按照择优原则对应聘人员开展学术资格审查。根据应聘人员的代表性成果等材料,开展学术业绩与岗位匹配综合评估,学术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三)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审核报名时根据岗位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的原件。复审不合格者不予参加面试。
(四)有关要求
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及相关应聘材料。应聘人员提供信息和材料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提供信息和材料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七、面试
学校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面试,现场资格复审审核合格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8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八、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考察的应聘人员。由文山学院组织开展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等方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同时开展准入查询,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结果作为确定聘用的主要依据。考察不合格者、与报名时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均不予聘用。
九、体检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由文山学院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招聘单位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
十、公示与聘用
1.由文山学院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网址:http://hrss.yn.gov.cn/)和文山学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wsu.edu.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拟聘用人员在学校通知办理聘用手续之日起一个月内不能按要求提供资格复审环节要求的相关材料的,以及办理聘用手续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提出放弃办理聘用手续或是被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在取得聘用资格后本人放弃聘用、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以及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况的,经用人部门申请、学校研究同意并报请上级部门批准后,可从本岗位参加过面试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十一、岗位待遇
1.本次公开招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内人员管理,执行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工资有关政策规定。
2.符合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的应聘人员,按照《文山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文院行发〔2021〕37号)的规定享受待遇。
3.本次招聘到校的工作人员须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
十二、招聘纪律
文山学院在招聘过程中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招聘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开展公开招聘时,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十三、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公告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hrss.yn.gov.cn/)和文山学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wsu.edu.cn/)面向社会发布,后续相关招聘信息请及时关注文山学院门户网站,因查看其他渠道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考附件2、附件3。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文山学院将根据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与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的相似情况等进行资格审核。
(三)本公告附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报考失误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五)未尽事宜由文山学院负责解释。
十四、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76-2624099(接受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二)监督电话:0876-2666609;
附件:1.2024年下半年文山学院公开招聘博士人员计划表;
2.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3.教育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2018版)。
附件1:2024年下半年文山学院招聘博士人员计划表.xlsx
文山学院
2024年12月19日
来源:http://hrss.yn.gov.cn/NewsView.aspx?NewsID=60940&ClassID=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