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临沧市临翔区恒祥建设开发集团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2024-11-10来源: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站

临沧市临翔区恒祥建设开发集团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员工公告

为进一步繁荣和发展临翔文艺文化事业,充分展现和弘扬临翔多姿多彩民族文化,丰富和活跃群众文化生活。临沧市临翔区恒祥建设开发集团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委托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招聘公司员工7人。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原则;

(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五)坚持分批招聘、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公司员工2个岗位7人:

1.综合办负责人:1人

2.舞蹈演员:6人(其中男3人,女3人)

三、招聘岗位的资格和条件

(一)招聘资格和条件

1.应聘以上岗位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热爱文艺文化事业;有与本岗位相适应的身体素质和履职能力。

2.应聘以上岗位的人员无违法违纪行为或犯罪记录。

3.同等条件下,艺术院校毕业或在专业团队工作多年的应聘者优先。在专业团队工作多年的提供相关证明。

4.应聘综合办负责人的人员,除具备以上资格和条件(1至3条)外,还需具备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能起草公司重要文件、报告及合同协议等材料;具备一定的办文办会经验、管理能力、组织能力和对外协调能力;具备与本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能力。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中共党员,本科及以上学历。

5.应聘舞蹈演员的人员,除具备以上资格和条件(1至3条)外,还需具备以下资格和条件:无纹身,无染发,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协调性好,反应灵敏,有较强的节奏感和模仿能力;年龄在18周岁以上、26周岁以下;男身高170CM及以上;女身高160CM及以上,长发;具备与本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能力。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技能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4.正在接受司法机关调查的;

5.有尚未解除党纪处分的;

6.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不同岗位采取不同的招聘方式,具体如下:

(一)应聘综合办负责人岗位的采取“笔试+面试”的方法,综合成绩的计算为50%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计算,最低控制分为75分(含75分)。

(二)应聘舞蹈演员岗位的采取“技能测试”的方法,分数为100分,综合成绩最低控制分为75分(含75分)。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初审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1日至11月15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2.报名地点: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临沧分公司(临沧市双创中心一楼临沧忙畔零工市场)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收报名费。报名时需现场填写报名表、查验身份证、毕业证书(特殊情况可由学信网学历证明和学位证明代替)等相关证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各1份、提交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1张。

报名咨询电话:0883—2123566  0883-3088377

18183885442(俸老师)18669149540(郭老师)

18988328792(鲁老师)13759355670(罗老师)

4.初审:由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临沧分公司对照招考条件对报名人名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考生,将通知进行相应考试。

(二)开考比例

1.综合办负责人岗位须达到1:2的比例才能进行开考。

2.舞蹈演员岗根据报名并初审后的人数,由工作专班结合公司运营实际以及应聘者的专业、经历、舞蹈作品等实际提出相应岗位的招聘人数,不按比例进行核定,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用人员的成绩须在75分及以上。具体事宜由工作专班研定。

(三)考试及内容

1.经初审后合格人员接通知后进行考试。考试由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临沧分公司负责组织;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综合办负责人岗位: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考试内容不指定教材。

3.舞蹈演员岗位: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100分。考试内容为舞蹈基本功、技巧展示、舞蹈表演、即兴表演、综合表现等。

六、拟录用、体检、政审及公示

(一)拟录用。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得分,原则上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每个岗位人选必须择优录用。

(二)体检。公示期满后,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由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临沧分公司指定专人带队进行体检。

(三)政审。拟录用人员按相关规定进行政审。

(四)公示。政审通过的聘用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合同签订及待遇

(一)合同签订。体检合格后与临沧市临翔区恒祥建设开发集团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签定聘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公司与其解除合同。

(二)待遇。试用期间的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过后,具体以在公司的实际岗位定薪。

1.综合办负责人待遇每月工资总额在5500—6500元(含五险一金)

2.舞蹈演员待遇每月工资总额在5000—6000元(含五险一金)

八、其他

本公告内容由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临沧分公司解释。

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临沧分公司

2024年11月8日

来源:http://www.zghhrl.com/c-7-View_ID_77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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