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丽江市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告
2024-10-30来源: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丽江市2024年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告

为加强我市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工作文件的通知〉的通知》(云卫基层发〔2024〕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丽江市计划面向2024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面向2024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4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丽江市2024年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对象

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专业2024届高校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符合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人员也可报考,包括:1.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2.参加“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3.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于2024年培训合格的。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素质;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3日以后出生人员);

6.报名时户籍或生源地为丽江市(生源地或户籍满足其中一个条件即可)。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2.报名时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

3.现役军人、在读学生;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五、招聘政策

(一)本次专项招聘严格执行国家和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由丽江市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实施,面试由永胜县、华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二)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限制,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三)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可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不占用笔试人员面试比例。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5日-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网络、电话、短信报名,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报名。

3.报名地点:丽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4楼基层卫生健康科(古城区玉福路16号)。

4.报名材料:

(1)《丽江市生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原件。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页)、户口册(户主及本人页)原件、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其中,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资格证书(医师资格证、执业证)或专业等级考核证书原件、复印件。

(5)近期一寸蓝底免冠彩照2张。

(6)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支撑材料原件、复印件,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等。

(7)无人事劳动关系纠纷的书面承诺(择业期未就业毕业生需提供未就业书面承诺书)。

(二)资格审查

笔试前由丽江市卫生健康委按公告岗位的招聘范围、条件对应聘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将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推送的方式通知到各报名人员。凡不具备招聘条件中的任何一项条件的或逾期未能提交资格审查所需资料的报考人员,即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报名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三)准考证领取

11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到丽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4楼基层卫生健康科(古城区玉福路16号)现场领取准考证。准考证作为参加笔试、查询笔试成绩以及后续招聘程序身份验证的重要凭据,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无准考证不得参加后续招聘程序。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应聘人员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笔试主要考核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乡村医生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将在“健康丽江”微信公众号、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布,如对笔试成绩有疑问请在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致电0888-5456736查询,逾期将不再受理。

2.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划定合格分数线,成绩合格者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按1:2比例末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同一岗位仅有1人进入面试的,按1:1比例面试。

(六)面试

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

1.面试方式:按照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2.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储备、专业能力、语言表达及应变能力等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

3.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于整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当天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2:1的,不再进行递补,可等额进行面试。所有岗位设置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七)综合成绩计算

1.综合成绩按100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免笔试考生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数。

2.按报考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考察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证和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优先;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证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综合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八)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 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九)体检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体检由招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事业单位或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收到复检申请10个工作日内组织申请复检的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

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可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公示

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市卫生健康委审核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健康丽江”微信公众号、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结束,不影响其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由乡镇卫生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招聘的大学生乡村医生需承诺连续、全职在村卫生室服务至少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并于入职后3年内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未能按期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按程序与其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六、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有关规定实行岗位回避和履职回避,招聘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构成履职回避关系影响招聘公正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涉及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七、重要提示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考教育部目录,包括:最新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二)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四)未尽事宜由丽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丽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基层卫生健康科,0888-5456736。

(二)监督电话:丽江市纪委派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组,0888-5457268。

附件:附件1:丽江市2024年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岗位计划表

附件2:丽江市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报名表

来源:https://ljhrss.lijiang.gov.cn/xljrsj/c101886/202410/760621773dc645a4ab4384b0ad1950bc.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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