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青岛市胶南翻译专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办理证书通知
2012-10-31来源:胶南人事人才网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及驻青有关单位人事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71号)要求,现将2012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予以公布并就证书办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英语一、二、三级和法语、日语、阿拉伯语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口译(交替传译类)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

二、成绩查询

考生可通过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考试成绩,网址:http://www.rsks.sdrs.gov.cn/。

三、证书办理

证书办理时间:2012年11月12日-11月28日(节假日除外)。

证书办理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1)合格人员2012年度的准考证,无准考证的须提交身份证原件;(2)与准考证同底版(或相近)正面免冠一寸、两寸照片各一张;(3)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附件2)和《2012年度 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汇总表》(附件3)。

附件2、3可直接在青岛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 “常用下载”栏目下载打印使用,并加盖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公章。

各部门请于规定的时间内,携带以上材料到考试中心(贵州路69号,青岛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三楼大厅)办理资格证书。

二○一二年十月三十日

1.2012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2.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 合格人员汇总表

附件下载 温馨提示:

《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 合格人员汇总表》来源于胶南人事人才网,最近更新2012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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