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局201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补报名工作通告
2012-10-30来源:余杭教育网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秋季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补报名工作的通知》(浙教资中心[2012]5号文)精神,对2012年下半年余杭区教师资格认定补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已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并已获得《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且具有余杭区户籍或人事档案由余杭区人才开发中心代理的人员,方可在补报名受理申请期限内向余杭区教育局提出申请。

二、201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补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结合现场确认的方法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我区受理教师资格认定补报名申请分以下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网上申报阶段。2012年11月8日至11月12日,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余杭区户籍或人事档案在余杭区人才开发中心的申请人,报名表中的现场确认点必须填写余杭区教师进修学校。

补报名前已网上申报成功,可直接进入现场确认阶段。

已通过非全国统考途径报名并已受理的申请人,现要求改报全国统考的,需在补报名前由申请人向余杭区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经余杭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申请人方可在网上进行修改;若不提出申请,则按非全国统考进行相关测试。

第二阶段为现场确认、接受初审阶段。2012年11月14日(具体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申请人随带有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和表格(详见附件),到余杭区教师进修学校(临平城区东湖街道朝阳东路22号)办理材料初审。

第三阶段为体检阶段。2012年11月17日,由余杭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统一组织体检。

第四阶段为复审、受理阶段。2012年11月22日(具体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申请人仍需携带已上交复印材料的原件到余杭区教师进修学校,由余杭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材料进行复审,并明确受理意见。

三、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结果的公示时间在2012年11月26日左右。请申请人务必注意浏览余杭教育网的公告公示栏,及时了解自己的申请情况,余杭区教育局将不再通过其他途径进行告知或通知。

四、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在进行网上申报后,由余杭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合格后报杭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由杭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具体组织实施认定工作。高中段教师资格认定的结果公布、领证通知等事项将由杭州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通过杭州教育城域网(网址www.hzedu.net)进行告知或公示,认定结果的公示时间在11月30日左右。请申请人务必注意浏览杭州教育城域网的告知或公示,了解自己的申请情况,杭州市教育局将不再通过其他途径进行告知或通知。

五、有关教师资格种类、教师资格认定条件、资格认定申请程序等具体政策,可向余杭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咨询或在杭州教育城域网“网上办事”中的“行政许可”栏目查询。

咨询电话:86232729

2012年下半年杭州市余杭区教师资格认定补报名注意事项

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局

2012年10月29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浙江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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