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怒江州兰坪县学前教育教师专项招聘资格复审、面试及体检公告
2024-09-12来源:兰坪县人民政府网站

兰坪县2024年学前教育教师

专项招聘资格复审、面试及体检公告

根据《兰坪县2024年学前教育教师专项招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将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资格复审、面试及体检等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根据笔试成绩结果和《公告》中对最低合格分数线计算的规定,兰坪县2024年学前教育专项招聘人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确定为50.68分。

二、资格复审有关事项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联系电话

兰坪县2024年学前教育专项 资格复审由兰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兰坪县教育体育局负责。

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9月18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9月19日。

资格复审地点:兰坪县教育体育局(兰坪县城区团结路37号3楼人事股,电话:0886-3215664)

(二)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兰坪县2024年学前教育教师专项招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信息表(详见附件1)

根据每个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进入复审人数比例不足1:2,且无人递补的可等额进行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进入资格复审阶段的考生需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1.笔试准考证;

2.户口簿(原件、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5.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6.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7.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籍电子注册备案(彩色打印)。

(四)注意事项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如有放弃意向的请于2024年9月14日17点前向兰坪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提交《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纸质版或扫描版(邮箱:517769352@qq.com),否则将被视为扰乱考试秩序,3年内禁止参加怒江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过程中因个人放弃或复审不合格导致出现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比例不足1:2,且无人递补的可等额进行面试。递补人员以兰坪县教育体育局电话通知为准,不再另行公告。

复审过程原则上由考生本人参加,若因特殊原因,考生本人无法参加,需委托他人进行的,要求备齐资格复审相关资料并提交以下委托材料:

1.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人亲笔签署的书面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若因特

殊原因无法提供原件,需提交委托人书面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提交委托人持书面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的照片)。

三、面试

(一)面试时间:2024年9月21日(全天),面试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地点:兰坪县第一中学蕙兰楼。

(三)面试方式

面试采用说课和问答两项构成,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说课成绩占70%,问答成绩占30%。),当场评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确定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考生一律不得进入后续的体检、考察阶段。

四、综合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 + 面试成绩×60%。

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计算。

五、体检

(一)由兰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到具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体检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论合格,再行办理聘用手续。

(三)用人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检的,需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兰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在收到复检要求10个工作日内统一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体检时,体检医生与参加体检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一)按有关规定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云人社发〔2023〕13号)要求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位还应建立人员入职信息与司法机关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共享联动机制,应进行严格审查,凡存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猥亵、吸毒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一律考察不合格。

(二)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四)未能按时提供相应证书或材料原件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兰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兰坪县教育体育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递补

(一)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环节出现递补的,按照《公告》中的规定执行。

(二)递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以按照本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1.拟招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在拟聘用公示期内,拟聘人员放弃聘用的。

九、其他要求

(一)考生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募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

(二)考生务必保持报名信息表上填写的联系电话畅通。

(三)未尽事宜,以兰坪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电话通知、微信群通知为准。

联系电话:

兰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86-3212594

兰坪县教育体育局0886-3215664

附件:1.兰坪县2024年学前教育教师专项招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信息表

2.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

兰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兰坪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9月12日

包含附件

附件1 兰坪县2024年学前教育教师专项招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信息表.xlsx [下载]

附件2: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xlsx [下载]

来源:https://www.lanping.gov.cn/xxgk/015280834/info/2024-2501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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