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西双版纳州傣医医院编外人员招聘
2024-08-10来源:西双版纳州傣医医院公众号

西双版纳州傣医医院2024年8月编外人员招聘

西双版纳州傣医医院始建于1988年,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首批重点建设的民族医医院之一,是国家傣医师执业考试实训基地,国家傣医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云南中医药大学及滇西应用技术大学附属医院,同时也是泰国清莱皇家大学传统医药学院的教学医院。是一所以傣医药为主体,现代医学为支撑的民族医医院,属国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为加强西双版纳州州直卫生健康系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做好人民群众医疗保障服务工作,我院计划开展2024年8月编外人员招聘工作,现将招聘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统一考核办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

1.护理岗5名;

2.药师岗2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拥护“两个确立”,自觉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具体条件

1.护理岗:高中起点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护理学相关专业,取得护士执业资格,曾在我院就业见习且考核合格人员的护理及护理相关专业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计算截止时间至2024年8月31日)。

2.药师岗:高中起点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药学相关专业,同等条件下在我院就业见习且考核合格者优先。年龄不超过35周岁(计算截止时间至2024年8月31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按规定落实就业岗位的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

5.在以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资格审核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8月16日。

(二)报名方式:本次报名仅接受线上报名。

(三)报名需提交材料

1.《西双版纳州傣医医院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1)。

2.个人简历。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毕业证(高中起点应提供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证明、成绩单和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与报考岗位相关的资格证书、获奖证明等。

3.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真实有效,附件2,签字按手印)。

报名人员需将上述报名资料在规定时间内统一以PDF形式报送到邮箱dyyrsk@126.com,邮件标题格式为:报考岗位+姓名。报名资料须准确、具体、完整、规范,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发送到指定邮箱的视为报名无效。

(四)资格审核。招聘工作组负责审核应聘人员报名资料,线上审核通过的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携带电子简历中涉及的证件原件、复印件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其他证件原件、承诺书原件。资格复审通过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

五、面试

时间:2024年8月21日上午08:30-12:00,地点:西双版纳州傣医医院综合楼三楼。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开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达1:2比例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1:2比例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总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况,根据第三位小数进行排名,仍无法确定的,由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根据招聘岗位面试成绩排名,面试成绩向社会公布。

六、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通知应聘人员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检的,需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医院在收到复检申请10日内组织复检。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公示

根据面试及体检结果,经医院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八、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医院与拟录用人员签订《云南省劳动合同书》,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进行考核。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所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九、薪资待遇

按照《西双版纳州民族医药研究所(州傣医医院)合同制职工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文件及有关规定执行。

十、其他事项

1.本次考核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州卫生健康委巡视检查。

2.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招聘工作人员和考生,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3.所有招聘工作人员和考生,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实行回避。

4.所有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5.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西双版纳州傣医医院人事科。

监督电话:纪检监察审计科 0691-2723977

联系电话:人事科 0691-2723006

附件1:西双版纳州傣医医院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xls

附件2:考生承诺书.docx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Xu8irc2KH8KMkbRe6GJt6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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