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西双版纳国家粮食储备有限责任公司校园招聘公告
2024-06-21来源:西双版纳就业公众号

西双版纳国家粮食储备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校园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西双版纳国家粮食储备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开展校园招聘工作,招录仓储管理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仓储管理员(1名)

(二)岗位职责

1.负责粮油出入库期间的准备、登记、检斤、质量检验入仓工作,严格执行粮油出入库制度,严把数量、质量关,做好出入库现场管理;

2.负责每月库存粮油清查盘点工作,通过智能化了解掌握库存粮油数量、质量、粮情等情况;

3.落实粮情检查制度,进行日常各项粮情检查及粮情处理,应用各项科技储粮技术,实施粮食数量、质量及储粮安全管理;

4.负责日常仓储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工作,负责出入库粮油现场作业、日常仓内保管作业管理及安全生产工作;

5.认真落实基础工作要求,规范悬挂专仓牌、仓号牌及填写相关卡、簿、档案,保持仓内外环境卫生良好;

6.落实安全生产全员责任制要求,认真做好责任区域装卸、用电、登高、施工、动火等安全管理;认真落实储粮安全及工作要求,需投放危险化学药品,高强度完成熏蒸作业。确保通风、熏蒸、内环流、机械补冷等作业安全,实现安全生产无事故;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条件

1.粮食工程技术与管理专业、粮食储运与质量安全专业、粮油储藏与检测技术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且为2024年应届毕业生;

2.取得粮油仓储管理员资质证书;

3.品学兼优,作风正派,思想品德、职业道德等综合素质良好,具有发展潜力的人才;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责任意识,工作严谨、勤奋。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本人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的;

2.在校期间受党纪政务处分、被问责处理影响期未满的;

3.在校期间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经面试、体检合格后方可引进。

(二)同等条件下,西双版纳州户口优先。

(三)确保招聘质量,宁缺毋滥。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西双版纳就业微信公众号、西双版纳招聘网(www.xsbnzpw.com)、高校就业信息网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26日9:30—12:00。

2.报名方式:线下报名。

3.报名地点:云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云南省昆明市龙泉路704号,45号展位)

4.报名咨询电话

电话:0691-2211323,18088109091。

5.报名所需材料:

(1)《西双版纳国家粮食储备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校园招聘报名表》(附件1);

(2)《承诺书》(附件2),A4纸打印并亲笔签名,无亲笔签名的,将不予认可所提交的报名材料;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待毕业后提供毕业证原件进行复审);

(5)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复印件);

(6)学校教务处提供的真实学习成绩单(须由成绩管理经办人签署补考、重修情况,并签名、加盖毕业学校或教务处公章);

(7)粮油仓储管理员证书(复印件);

(8)本人近期小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9)本人获得的各类奖章、证书等材料(复印件)。

以上材料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原件。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报名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资格初审。由招聘工作组负责,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认真进行审核,并及时反馈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由面试考核组,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开展面试。应聘人员知识储备和知识结构、专业能力,以及职业认知、思维品质等基本素质。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五)资格复审。由招聘工作组负责,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提交的报名材料认真进行复核。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按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并签订就业协议。如应聘人员放弃签订协议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六)聘用。毕业生离校后,凭就业协议到公司报到,并提供医院体检报告单,按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四、工作纪律

(一)坚持招聘原则及程序,严格招聘条件,严格招聘工作纪律,严肃面试纪律,坚决杜绝不正之风。

(二)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监督,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做好招聘指导工作,要对招聘工作全程进行监督、监察,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

(三)切实加强组织协调。严格按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进行招聘,明确职责分工,密切配合,认真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务必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按照规定和程序办事,确保实现“阳光招聘”工作。

(四)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与校园招聘工作人员有直系、旁系亲属关系的必须向校园招聘工作组汇报相关情况,并实行回避。

(五)对违反校园招聘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校园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监督指导,监督电话:0691—2121526(西双版纳州国资委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科)。

附件1:报名表

附件2:承诺书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A3FcTvVtNA_Yyq0E4Rv2i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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